禁勞工連上7天?勞動部「一張騙人的紙」

【即時短評】禁勞工連上7天?勞動部「一張騙人的紙」

2016-06-29 18:03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即時報導

勞動部今天發布了一隻命令,公告廢止了30年前的一個函釋,從今天起,禁止僱主讓勞工連續上班7天以上。

這是「一張騙人的紙」,跟現在大家在吵周休二日修法要「例假」還「休息日」一樣,都是白紙黑字的「騙人」文字。

會用「騙人」這個字眼,並非指法令騙人,而是法條寫得再美好,放諸在實際勞動市場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勞工覺得「受騙」。

先講這張30年前的函釋。勞基法現行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該函釋說,如遇必要,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可以各周期內酌情更動。於是有僱主把第1個7天周期的例假放在第1天,第2個7天周期的例假放在最後一天,勞工期間因而連操12天。

勞動部今天把這只「酌情更動」的函釋給廢了,聽說這樣就不用再連續上班,回歸到母法「每7日應有1日例假」的規定,也就是兩例假間的間隔,最多只能6天。

但看看勞動市場實況。張小姐因同事出國赴歐旅遊12天,公司要她連上12天班,以協助代理同事的業務,僱主請她停休的例假擇日再補休,她敢say no?甚至聽說曾有勞工卯起來連上1個月,肝都變「黑白」了。

再談這幾天周休二日修法吵鬧不休的「二例」和「一例一休」,根本是假議題。有幾個僱主和勞工分得清楚今天休得是「例假」還「休息日」?

說實在的,不管是例假還休息日,僱主要你停休加班,你敢不來?現在勞基法的這天例假,法令早已白紙黑字寫說只能在天災和突發事變才能出勤,但相信絕大多數的勞工,都曾有風和日麗、天無異象的例假出勤經驗。

說這些勞動法令「騙人」,絕不為過。

勞動部今發布命令廢止勞工可連續上班7天以上的舊函釋。圖/勞動部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4/node115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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