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外交部」23日表示,自去年底迄今為止,已經有21例持「台灣國貼紙護照」被遣返的案例。該部門呼籲,護照是公文書,不宜作為表達個人政治理念器具,在現行規定未完成修正前,民眾切勿改變護照原狀。
據香港中評社消息,台「外交部」引述媒體報道稱,14日又有民眾因所持護照黏貼貼紙遭澳門拒絕入境並遭遣返;另依「外交部」接獲通報,從去年底起,已有新加坡、澳門、香港境管單位,共21例認定在護照黏貼貼紙屬不實陳述或變造護照,遭拒絕入境並遣返,此外,日本、美國境管單位要求持照人移除貼紙方予許可入境。
台灣「外交部」指出,「鑒於改變護照原狀之行為除影響護照之公信力外,亦可能涉及不法行為,故《護照條例》第5條第2項明文規定,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
本月6日,台灣「立法院外交與國防委員會」曾初審通過決議,同意為護照貼紙「解套」,刪除《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中「護照封面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規定。不過,台灣「外交部」在23日的新聞稿中稱,在「立法院」院會決議刪除前,「外交部」將須依現行法規繼續依法執行。
此外,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工作人員也向BBC記者表示,護照條例本身就有不得增刪塗改加蓋郵戳的規定,上述決議刪除的只是《施行細則》第三條護照「封面跟內頁」。
台「外交部」稱,其他國家或地區是否接受持黏貼貼紙護照入境,屬各國或地區依相關法規認定及執行主權行為。「中華民國」護照樣式、內容及特徵都曾循正式管道照會各國政府,請民眾切勿有改變護照原狀行為,共同確保全體國民出國旅行權益。
「台灣國護照」貼紙風波,始於台灣人陳致豪在2015年7月設計了一連串「台灣國護照」貼紙,取代現行護照上的「中華民國」及其英文名稱。隨後,共有21名持「貼紙護照」的台灣民眾被拒絕入境並遣返。
同年11月16日,台灣「外交部」公開《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的修改草案,新增第三條「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指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封底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此舉被認為是特別針對「台灣國護照」下的封殺令。
另據華夏經緯網23日援引台媒報道,今年3月期間,一對年輕男女持貼有「台灣國」貼紙護照前往美國舊金山,在舊金山機場欲入境時,遭到美境管人員詢問,當事人感到心虛,將貼紙撕下,才被放行入關。
去年10月,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問台灣「外交部」護照上可否貼貼紙,不過,他的例子上貼的是Hello Kitty,因此還遭到少數「台灣國護照貼紙」擁護者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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