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安徽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丈夫聯合情人撞死妻子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吳某死刑、李某無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李某採取偽造交通事故的方式,
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
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應當按照所參與和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吳某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且當庭自願認罪,
但其多次提議、精心策劃並最終指使李某某租車撞死其妻子尹某,
並在其明知女兒與妻子同在電動車上時,為達犯罪目的,仍發送「下手」指令,置女兒性命於不顧,
案發後又發送「成功」信息告知李某,由此可見吳某故意殺人意志堅決,
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危害後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在犯罪過程中,李某雖與吳某某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地位不分主從,但其實施犯罪主要是受吳某指使和安排。
尤其在駕車跟蹤被害人尹某時,發現吳某女兒也在車上,心有所忌,
遂電話詢問吳某某如何處理,在得到吳新建的「下手」指令後,
才駕車撞向被害人。由此可見,其主觀惡性、做人良知與吳某尚有區別。
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吳某、李某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尹某喪葬費)人民幣25447元,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履行;
被告人李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吳思某經濟損失(醫藥費等)人民幣12829.09元,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履行。
2015年8月4日,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阜口路,一輛轎車撞上了一輛電動車,致騎車女子尹某及女兒一死一傷。
後經警方調查,這起車禍竟是尹某丈夫吳某與其情婦合謀設計。
之前,吳某與一女子發生婚外情後,多次購買毒藥殺妻均未成功,
於是在2015年8月,情人尹某在吳某的指揮下,駕車撞死原配妻子。兩人以為從此可以永遠在一起。
8月4日20時55分,吳某先是發送簡訊「下手」,讓藏身在一旁的李某沙行動。
沒想到,尹某嬌騎著電動車,帶著7歲的女兒一起出現。
李某有些猶豫,問吳某該怎麼辦。吳某給出的答案是:「你看著辦」。
李某收到短消息後,駕駛奔騰轎車在阜口路加大油門,由後方撞向尹某駕駛的電瓶車。
隨著一聲巨響,尹某嬌母女倆倒在血泊中。尹某不治身亡,女兒倒地不起。
按照預定計畫,李某躲在路邊草叢中,給租車公司打了「報警」電話,
告知租車公司,租車用的駕駛證是假的,剛剛酒駕撞人了,讓租車公司抓緊時間想辦法善後。
隨後,李某更換了事先準備好的衣服,沿著河壩逃回住處。更讓人髮指的是,
確定尹某死亡後,吳某給李某發了一條簡訊「成功」,告訴李某自己的老婆不行了,他倆可以永遠在一起了。
2015年8月13日,專案組民警遠赴四川,將躲藏在四川省綿陽市安縣塔水鎮一私人旅館內的犯罪嫌疑人抓獲。
2015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獲。
犯罪嫌疑人吳某也於同一天在阜陽落網。在案件調查的同時,吳某四處活動,多次要求警方盡快結案,火化妻子尹某的屍體。
2016年3月16日,阜陽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圖為當日庭審現場。
2016年3月16日,該案在阜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邀請了部分人大代表、
政協委員,以及部分新聞媒體代表參與旁聽,此外在網上直播庭審現場。
檢方認為,吳某、李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圖為當日庭審現場。
吳某、李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表示了悔恨。
「我認罪悔罪,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對受害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吳某說,「如果時光倒流,我肯定不會這麼做。我一定盡最大努力彌補錯誤。」
法院未當庭宣判。圖為當日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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