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是相親認識的,因為家裡窮,姑姑好不容易託人給我介紹了一個女朋友。女友長得還可以,性格比較活潑開朗。我媽對她很滿意,就把婚事訂下來了,再商量婚事的時候,丈母娘說,沒房沒車,最少得要6萬塊錢彩禮。我覺得丈母娘挺通情達理。女友說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一定要瞭解一段時間再說。
我爸去世早,我媽的積蓄都給哥哥結婚花了。結婚彩禮只能靠我自己去外面掙了,我就給村裡幾個幹裝修的夥伴去了北方,那邊工資高,雖然辛苦點,但是一天能掙幾百塊。只要我節儉點,一年算下來就能攢夠彩禮錢。
在外面特別想念女友,晚上經常給她發微信打電話。我們倆很有共同語言,她性格活潑開朗,我比較內向,但是我喜歡她那種大大咧咧的爽朗性格。白天幹了一天的活特別累,晚上一聽到她歡快的笑聲,我的心情也特別美好,幻想著與她未來的幸福日子,內心天天盼著快點過年回去,趕快和她結婚。
半年後,我實在忍不住相思之苦,本來我給她約好了回家的時間,我想給她一個驚喜,就提前一天到家。下車後我趕緊去超市想給女友買一個禮物。一進超市我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仔細一看原來是丈母娘。和一位男士手牽著手,正在櫃檯那低頭挑項鍊,我看到這一幕,感覺非常尷尬,怕丈母娘看到我,嚇得我掉頭就往外跑。
丈母娘能說會道,性格活潑開朗。女友的性格很像她,岳父比較老實不善言談,但對岳母特別好,我沒想到丈母娘還會做這樣的醜事。我心裡又氣又怕,以後女友也和丈母娘那樣怎麼辦?回到家我腦子裡一直閃現著丈母娘與陌生人男人牽手的畫面。我雖然家庭條件比較差,但是我只想娶一個踏實過日子的老婆。我不想半路裡出現老婆移情別戀。想來想去,第二天我還是決定去退婚了。姑姑埋怨我,說好不容易給你介紹了物件,你不珍惜。她們還說雖然丈母娘作風不好,但並不代表女友以後作風也不好。難道我真的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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