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拍攝妹裸照父求醫輔導,醫生卻報警導致家庭破裂

Brownie| 2017-12-05| 檢舉

 

妹妹在哥哥要求下讓他拍攝[裸·照]。示意圖

兒女的性教育成父母最為難的課題。

台灣雲林縣一名高中少女在哥哥要求下,讓他拍[裸·照],隔天她把這件事告訴父親,父親怒斥兒子後,帶兒女求助精神科醫師,豈料卻被醫院通報,哥哥被警方逮捕起訴,父親也因家庭親情被撕裂痛苦不已,向民代哭訴求助,表示崩潰到想自殺。

據指出,被函送的哥哥已成年、出社會工作,被害的妹妹則未滿18歲,上星期妹妹為滿足哥哥對異性的好奇,勉為其難的讓哥哥拍了自己的裸體,但當晚覺得心裡很不舒服,整晚睡不好,隔天告訴父親。

父親找來兒子商談,確認是事實無誤,訓斥兒子後,並與妻子討論該如何善後,最後決定主動帶兒女就醫,找精神醫師對兒女心理輔導,認為這是最好的辦法。

不料醫院及社工員獲悉此案,認為哥哥對妹妹拍[裸·照]的做法,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依法定程序通報社會處及警方,警方偵訊後將哥哥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依台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規定,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這對家庭本來四人和樂融融,卻因為父母決定主動帶兒女讓醫師心理輔導,讓兒子吃上官司,女兒也不想這樣,家庭的親情卻在社工查訪、警方偵訊、檢方偵訊的過程中,一次一次的被撕裂,父親忍不住向民意代表哭訴,真的快崩潰,想自殺。

父親奔潰想自殺。(示意圖)

縣府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表示若哥哥拍未滿18歲妹妹的[裸·照],確實已觸法,醫院、社工依法定程序通報,都是依法行事,雖家長會感到很無奈、後悔,但目前的通報機制,是為了保護未成年被害人而設。

一旦家長隱匿不就醫,可能造成妹妹心理有更大的陰影與壓力,也可能讓哥哥對其他人做出違法行為,對妹妹、哥哥而言,可能會造成更大傷害。

[兩.性]專家黃瑞汝說,妹妹應該拒絕哥哥要求。非當事人無法知道動機,或許哥哥無女友,看多了網路畫面,想看看妹妹的,唯可見家庭性教育不足。

家長應鼓勵孩子多交友,包含異性朋友,且已成年了,可以提供或請專業協助正確性觀念。一旦出現這種狀況,應了解孩子的問題點,尋求適當的諮商、輔導。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鄭瑞隆認為,哥哥心態失衡,應尋求諮商輔導;這是家庭兒少案件,現一家人都受到傷害,應提供相關輔導,且社工處理過程需細膩,解釋依法該如何處置。

鄭瑞隆評估,哥哥因性好奇,未強迫要脅,且是妹妹同意下,檢察官可能給予緩起訴,即使法官判刑也能易科罰金,罪責不會太重。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3/node1741026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