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給我講了他兒子的事情,為了方便大家閱讀,下面老李會以第一人稱給大家呈現出來。
我22歲的時候,娶了第一任老婆,也就是我的前妻,我們一起生活了4年的時間。
我的前妻是個非常溫柔賢惠的女人,我敢說絕對沒有哪個女人有她體貼。
那時,我的生活非常自在,除了工作,回到家我可謂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甚至就連吃飯,我都不用自己盛飯,她會把飯盛好端到我面前,我吃完之後想再添飯,只需要拿著筷子敲一敲碗邊兒,她就會從其他地方過來,去給我再盛一碗飯來。
家裡的家務和一切雜活、雜事,全部都是她一手處理的。我只需要按月給她一個月的生活費,其他的事情全部不用我來操心。
但是這樣的日子很無趣,我們兩個沒有共同語言,我們兩個也很少交流,有時候心血來潮給她講個好玩的事吧,她也不笑,沒什麼回應。
從老婆的角度而言,是一個非常合格的老婆,但是從伴侶的角度而言,就非常不稱職了。
我想了很久,決定和她離婚,結束這樣無趣的生活。
我爸爸知道後非常生氣,罵我,吵我,我也知道,這麼賢惠的妻子不好找,但是說句不好聽的,她和個保姆差不多,我想要的不是保姆,我想要的是個靈魂伴侶。
什麼是靈魂伴侶?就是我們有很多共同語言,有默契,有交流,有樂趣,有互動!
最終,我頂著父母的壓力,和前妻離了婚。前妻也真是夠賢惠的,我要離婚,她雖然不願意,還是哭著點頭答應了,她只有一個條件,就是孩子她要帶走,我沒意見,答應每個月給她一千塊的撫養費。
過了半年時間,我談了一個女朋友,我們倆感情發展神速,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我帶她回家見我爸媽,我爸死活不同意我娶她,原因是這個女人我降不住。什麼古老的思想,我才不信呢!
最後,還是在我的堅持之下,我們結了婚。
到底姜還是老的辣,我爸真是一語中的。我們倆自打結婚開始,就沒消停過。
她是個火爆脾氣,非常彪悍,我們倆一有矛盾,她就和我打架。我們前前後後打了得有兩個月吧,我終於敗下陣來。
我被她打敗了……
我們倆經常發生矛盾的事情,就是家務誰來做,飯誰來做。剛開始我們倆打架,誰贏了,對方做飯,但是從兩個月後,我就再也沒打贏過她。
她每次都連抓帶撓的,給我臉上、身上弄的全是傷,我媽看見心疼的不得了,我爸卻說我活該,自己非要往上撞。
哼,我自己選的,我樂意。
反正我也打不過她,那就幹活唄,什麼家務活、做飯洗衣、甚至還每天給她端洗腳水。她也是懶得夠可以,都懶得去廁所洗腳。
稍有服務不到的地方,她就起來撓我。不過我樂意,我們倆感情好的沒話說。
這就是痛並快樂著!
雖然我的前妻溫柔賢良,但是我更喜歡我現在彪悍的老婆,因為我們倆才是真正的靈魂伴侶,至於家務活,誰干不都一樣嘛,都是一家人,不必計較那麼多,自己開心就好了唄。
這個小朋友的思想也是夠奇特了,反正老李我是想不明白,好好的日子你不過,好好的老爺你不當,偏要找這麼個母老虎放在家裡供著。
或許是個人喜好吧,反正,人家喜歡啊。
我這位朋友也是沒辦法,兒子自己選的,那就自己挨著吧。
有句話說的好: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最後,老李祝這位小友能夠早日馴服這位彪悍的母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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