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5歲,大學畢業沒多久就和男友要結婚了,因為畢竟戀愛好久了,再不結婚也該散了,本來我父母想讓我過幾年再結婚的,最好把工作先穩定了,可我不聽勸,非要嫁給男友。
男友父母都在農村居住,家裡還有個弟弟,我父母覺得他家這個條件根本不能給我好的生活,我不聽勸,就是要嫁,最後未婚先孕,我媽才同意了這門親事。
雙方父母最後談的結果是給我3萬彩禮,就一切都包括了,買首飾亂七八糟的東西就這些錢,我媽勉為其難的答應了。
當初說好了結婚的過程中,在婚禮上要叫父母,給改口費的,我們這邊的風俗是父母一人5000,總共一萬,婆婆說她沒那麼多,就給2000得了,一人算給1000,沒辦法,我媽也同意了。
可是婚禮那天主持人說了叫爸叫媽,他們確實都給了我紅包,可我摸著不像有錢的樣子,我就覺得不對勁,下台之後發現真的是空的,我也沒問公婆,我覺得他們完事之後應該會給我錢,我就沒提。
可婚後她依舊不提這事,我也不提,我已經想好了,改口費就是給錢從阿姨改成媽的,既然你不給我,我就不叫你媽唄。之後我就沒叫過她一聲媽。
我們結婚後我就不上班了,在老家養胎,前幾天婆婆的親弟弟帶著兒子媳婦過來看她,她讓我幹活,我幹完後我說弄完了阿姨,一群人都呆了,我啥都沒說就走開了。
後來婆婆覺得我給她丟人了,我說誰叫你不給我改口費,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是你做人有問題,你不給我錢,我就不叫你媽。最後婆婆不情願的給了我2000,說她忘了這事了。
而我只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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