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是他,Corey Hancock,
一個住在美國俄勒岡州的攝影師..
Hancock是一名職業的風景攝影師,
每天在偏僻的森林、湖泊、和草原上尋找美景拍攝...
在上個月27日,Hancock來到桑蒂亞姆河拍攝,
工作完了以後,天氣晴朗,他想往森林的更深處走去,尋找一條自己多年前拍攝過的瀑布。上個月是當地的雨季,也許瀑布會變得更加寬闊....
但是...當Hancock來到山頂的時候,他瞬間注意到山頂多了一坨黑乎乎的東西...
長得似乎像個活物....
走進一看,是一隻小黑熊!
這隻小黑熊的情況非常糟糕,它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被雨水浸濕。
小熊的嘴巴是藍紫色的,它的眼睛睜著,但是神情恍惚,身體一動也不動。
Hancock大著膽子用手探了探小熊的呼吸,發現小熊的呼吸非常虛弱,緩慢...
似乎....
快死了。
因為職業特性,Hancock馬上拿出攝像機拍下這張照片,
但拍完以後他瞬間又想起一件事:
小熊躺在這裡,那麼熊媽媽...也在附近嗎?
Hancock的頭腦立刻就炸了,他汗毛豎立,用自己人生中最快的速度跑到附近的下坡,藏在樹叢中一動也不敢動...
之所以跑到下坡是因為Hancock聽人說過,熊在坡上行動不便,也許他待在這裡會更安全些....
時間一分分地過去,
雨水繼續滴滴答答地澆在小熊身上,
Hancock大睜著眼睛環顧四周,屏息細聽周圍可能出現的一點點動物的聲音....
過了十多分鐘....沒有。
什麼多餘的聲音都沒有,除了雨聲和偶爾小熊抬手臂時發出的聲音..
它還活著。
藏在樹林裡,Hancock開始了人生中的艱難擇決:
一方面,他知道小熊繼續這樣躺在雨水裡,死亡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他很想救助它。
但另一方面,如果熊媽媽真的在附近,他貿然地出去可能會被對方一掌拍死。而且如果帶著它的孩子走,熊媽媽一定以為他是壞人,會對他窮追不捨....
可是,小熊真的快死了!
沒時間了!
『豁出去!』Hancock馬上飛奔到山頂,用自己的襯衫包住小熊,
然後抱著它用最快的速度在森林曲折的山坡上原路返回,奔向自己2公里外的車...
跑回車上後,驚魂未定的Hancock馬上拍了一張照片在facebook上求助:
幫幫忙!!!剛剛救了一隻快死的小熊。我現在該怎麼做?它幾乎不呼吸,而且對我也沒有任何反應。
我正趕往Salem的高速公路。
有朋友推薦他去距離比較近的烏龜嶺救助站,
Hancock加快速度往那裡趕...
一路上,Hancock不斷用手探小熊的呼吸,發現它幾乎一分鐘才換氣一次。
沒辦法,Hancock邊開車邊給小熊做人工呼吸,在人工呼吸過三次後小熊的胸口開始微微脹大,似乎有復甦的跡象....
來到救助站後,獸醫們馬上為小熊檢查,發現它重度脫水,而且幾乎快餓死了。
人們喂它吃藥、打針,給它按摩....
為了看看小熊的情況,Hancock在它的病床前守了一整晚,
撫摸它,輕吻它,祈禱它快快好起來...
小熊的身體剛開始持續不好,一直萎靡不振...
但到了第二天,小熊能動,能喊了,
健康程度大大提升~
Hancock覺得很幸福,他為小熊取名叫Elkhorn,用的是他找到小熊的地名,以此來紀念這段奇妙的邂逅...
不過,讓Hancock有些措手不及的是,
他第二天早上接到了來自俄勒岡州魚類與野生動物部(Oregon Department of Fish and Wildlife)的政府電話,對方不滿地對他說:
惹大麻煩了,你去網上看看吧!
Hancock打開facebook,發現自從發了之前的那條救助貼後,
幾千份來自各地的私信和評論涌到自己面前,
很多評論支持他,但也有很多人指責他,認為他是『從熊媽媽那裡偷走孩子的惡棍!』,『故意抱走不需要救助的小熊,為了滿足自己的寵物慾!』,網上到處是惡意的猜想和混亂...
為了解釋自己的舉動,Hancock在facebook上寫了一段很長很長的話來解釋來龍去脈,
力圖證明自己不是小偷...
(圖實在太長就不放完了...)
但是,這沒完,
讓Hancock感到更加糟糕的是,據網友和政府的說法,
從森林裡救助野生小熊,這件事情本身就是違法的!
根據俄勒岡州魚類與野生動物部的規定,從野外帶走一隻野生的小動物,不管是為了救它還是幹什麼,都屬於非法行為,會被罰款6000美元,或者更加糟糕,入獄一年。
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唯一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為,是立馬給動物部或者警局打電話,讓他們來處理...
可是,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呀,
如果在當時的情況下Hancock僅僅是打一個電話就走,等政府或警局的人來了以後,
小熊肯定死得透透的了...
Hancock在知道這件事情屬於違法行為後,
他仍然不後悔,並且說『如果還有下次,我還是會這麼做』。
他還貼出了一名支持他的網友的言論:
『讓大自然行使它的法則吧』。這句話重複過很多次,似乎想把人類從大自然中剝離出來。
但是無論我看向哪裡,不管是我的房子還是偏僻的鄉村,我都沒有找到人與自然的剝離。
很多說『讓大自然行使它的法則吧』的人又多多少少同意公園的設立或對野生動物的管理。
所以這些又是啥?為什麼自然需要被這些管理?我們人類又是什麼呢?
如果我們的一個孩子被發現快死了,我們會讓自然行使它的法則,讓孩子死掉嗎?
恩...不會。因為我們不屬於大自然的一部分嘛。不同情況,不同標準。
好吧,但也許讓我們從大自然中剝離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有能力幫助和改變那些受苦的動物?
也許,就是這一點,是讓我們人類顯得與眾不同的最關鍵因素?
我個人來講,我是不喜歡把人類從大自然中剝離,但如果這個說法是對的,那麼我同意我朋友Darin的觀點:我們人類中的重要特質,不僅僅只是去同情,而是主動積極地干預。
目前,小熊已經被帶到俄勒岡州魚類與野生動物部照顧,Hancock也無法接近它,
但政府保證會給他最新的關於小熊的信息....
幸運的是,雖然Hancock明顯違反了法律,
但政府在聽了多方的意見後,表示不會對他有任何懲罰。
希望這個勇敢的男人,能繼續如此地善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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