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我送車送房,保姆拿出一本皺巴巴的本子,讓我瞬間汗顏...

| 2016-12-14| 檢舉

今年46歲的我,說年輕也不年輕了,說老嘛也還不算,我和老公都是各自任職公司里的高層,我們只有一個女兒,可即使是這樣,從小她就沒有得到我們多少照顧,因為我們的工作都太忙了,女兒生下來就給婆婆帶了。

婆婆把孩子帶到上初中,身體不行了,我就請了一個保姆王嫂幫忙照顧家裡,這個保姆是朋友介紹的,介紹人說這個保姆沒有老公,老公因病去世,留下一個兒子,可是她為了兒子不受委屈,硬是沒有再嫁人,而是一個人把兒子撫養大。

同為女人,同為媽媽,我真心覺得這個王姐太偉大了,我覺得這樣的人肯定不會差,果不其然,王姐在我家一做就是10多年,而我也習慣了這個家有她的存在,所以哪怕現在我的工作輕閒下來了我也依然請她做,因為我知道她不容易。

女兒大學畢業後兩年也25歲了,我問她有沒有喜歡的男孩子,如果沒有我可以介紹,女友說有一個喜歡的人了,我說誰呀,女兒說小良(保姆的兒子),我一聽真是嚇倒了,女兒怎麼會喜歡小良呢,她們是怎麼認識的。

女兒說:「媽,你不問我,我也打算要告訴你了,我和小良打算結婚了,你肯定很驚訝我們怎麼認識的吧, 就是小良第一次來找王姨的時候,我們一見鍾情,算算現在我們也談了一年了,我們都很愛對方,所以我們打算結婚。」

天啊,這消息也太震驚了吧,我不能接受,說句實在的吧,我就這麼一個女兒,家裡經濟也不錯,雖然我的思想也不算迂腐,不會說非要追求門當戶對不可,可是做父母的總是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夠嫁得好一些,將來的日子好過一些吧。小良這孩子我是挺喜歡的,人品也確實很好,可是家底究竟是差了一些,而且現在也出來工作了,就是個教師,以後肯定是沒有辦法給女兒多好的生活了。

於是我把生活的不易跟女兒分析,可是女兒竟然也跟我分析起來,反正就是非君不嫁,我也沒辦法,只好同意了,婚事定在上個月的八號,我在之前就給女兒買了一間房子和一輛車作為陪嫁,東西是給她的,但是記在我們夫妻名下,這樣也算我女兒的婚前財產,做這些也是圖個安心。

男女結婚,那雙方的家長總得坐下來說說彩禮的事情,可是王姐好像沒事人一樣,這讓我非常的不舒服,覺得自己真心是不應該把女兒嫁過去,可是阻止已經來不及,所以我對王姐之前所有的好感都沒有了。

沒想到結婚的當天,王姐拿出一個有點皺巴巴的本子,原來是存摺,塞到我女兒的手裡說:「裡面有20萬(約100萬台幣),這是我一輩子存下來的,這筆錢我就交給你保管了,謝謝你不嫌棄我們一家,以後你就是我女兒了,小良以後要是對你不好,跟我說,我第一個不放過她。」女兒很感動,當時就抱著王姐哭了起來,而我在邊上也是內疚萬分,想想這段時間對她的刁難,真是汗顏啊,所以人啊,還是不能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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