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楊姓男子不滿社區管委會選舉結果,在公布欄以紅筆書寫「靠、二百五、見笑!」辱罵對方而挨告,判賠2000元。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法官調查,楊男不滿陳姓女子的兒子當選社區管理委員會候補委員,於104年12月1日,在社區電梯內的公布欄,用紅筆將候補委員名字圈起來,拉箭頭寫「靠、二百五、見笑!」辱罵陳家母子,陳女憤而求償6萬元。
新竹地院法官援引教育部辭典,確認「二百五」為形容他人頭腦簡單或行事魯莽之意,而「見笑」為羞愧、羞恥之意,楊男寫這些文字,顯有輕蔑、鄙視他人人格之意。(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看來罵人的價錢可以再增加一個二百五價錢是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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