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走投無路的人,我想跟你分享一下我的心事。我和孩子他爸離婚早,結果孩子早戀比她年齡大很多的男人,我一直教育可孩子不聽,直到她十九歲的時候跟一個男人跑了,
我找了很久都沒找到,偶爾收到她的消息說她過的很好不用我管,結果她回家的時候是抱著孩子回來的,我心痛她不懂得珍惜自己的青春,在她的講述中才知道男方家不認同我女兒和這個孩子,女兒抱著孩子還沒出小月子就跑回來了,我生氣卻依舊幫助女兒走出這段難熬的日子。

女兒在家呆了一年後,說是要出門謀生路,的確在家照顧她以後,我沒工作了也沒有多少積蓄,再這樣下去遲早沒有錢過日子了,何況我的外孫還小用錢的地方也不少,
我鼓勵了女兒後,女兒把孩子放著我養,女兒每個月按時打來生活費,我還做點瑣碎的工作,算是照顧好了孩子和這個家,孩子一天天長大,也懂得了只有我這個外婆在照顧他,女兒每次回來也是短暫的幾天,我知道她在忙。


慢慢的女兒跟我說她現在長大了知道當初的自己有多麼的糊塗,現在只想找個相愛的人結婚過一生,我當然為她開心,這樣孩子也能她養著,不會缺少母愛父愛了,可她跟我說不敢跟男方家講過自己生了孩子,
怕對方家庭會嫌棄,我思考到任誰都不會接受的,我讓她先跟她的男友溝通好了再商量結婚的事情,女兒帶著她男友回家見了我,那天孩子很乖沒有鬧什麼,她男友還誇孩子可愛,結果見過我後半年,女兒說要在那邊辦婚禮了。
我驚呆的問她孩子怎麼辦,她卻說孩子還是讓我養著,我怒道:「這是你的孩子,之前幫你養是因為你沒成家,現在你成家了對方會接受你的一切,這孩子遲早是要在你身邊的,你怎麼能為了以後不要這個孩子了呢?」女兒哭著說對不起,她也想要孩子接過去,但是男方家說可以接受她之前有孩子,卻不答應接孩子過去,說這不是他們的孩子。
女兒結婚的那天,我帶著孩子去了現場,找到她婆婆說:「女兒年少犯錯是我做母親的不對,這個錯誤不能再重演了,所以這個孩子要留在這邊你們養著。」她婆婆當場就鬧起來了,我才知道這事她婆婆不知道,只有女婿知道,結果婚禮被我搞砸了,我很愧疚女兒的婚禮毀了。

事後兩家人商量不出什麼來,孩子也敏感的覺得害怕我們都不要他,可是我覺得為了他以後的生活他還是要跟女兒生活的,我該怎麼辦才好?
回覆:
人錯了就要學會自己承擔責任,她年少時不懂事犯下的錯誤你幫忙收拾,那麼以後的錯誤呢?還好你的女兒後來悔改有了自己的事業,也有了自己的愛情,卻因為男方家庭而不敢說出自己有過孩子,
這個孩子對於那個家庭是不能存在的存在,而你卻想讓他有更好的生活,那麼在你女兒那邊生活真是好的生活嗎?對此我的建議是:
站在孩子的立場。這場紛爭中受傷的會是孩子,如果孩子在你這邊受到的教育和愛更多那麼就留下來,反之給女兒。不過你要知道沒有人會白白養活一個與自己無關的孩子,這個孩子在那邊受傷會更多,孩子是天使,
不要被其他外界聲音干擾,你可以搬到離女兒近的地方住,這樣孩子也能經常見到母親,我思來想去這樣的辦法才是好辦法,孩子不會受到傷害,他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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