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事到銀行實習,半年後常出錯的我卻被錄用,行長的話讓我醒悟

台灣首映| 2016-06-29| 檢舉

兩年前,一家銀行招聘工作人員,經過一番筆試和面試,我和另一位男孩從上百名的應聘者里順利地進入了這家銀行工作。

上班的第一天,行長找我們倆談話,他告訴我們,這次招聘原本只招收—人,可在招聘過程中他發現我們倆不相上下都很優秀,實在是難以取捨,所以乾脆把我倆都招了進來,試用期為半年,誰工作能力強、表現好,就留下誰,而另一位就只能走人。

聽行長這麼一說,我才明白這份不錯的工作並不完全屬於自己,還有競爭,必須認真努力地工作才會有希望。可是我沒想到,試用期上班的第三天,我就出了一筆差錯。

那天晚上下班前軋帳發現錢箱短款。少了100元。怎麼辦?我緊張得腦門上都沁出了汗水,剛上班就出了差錯,多難為情,這不是證明了我的工作能力太差了嗎?根據銀行工作制度規定,出現差錯要及時逐級上報,然後按照相關程序來進行處理。

突然間一個念頭閃了出來,不就是100元錢嗎?我從自己的腰包里掏100元填進去不就完事了?那樣神不知鬼不覺的,誰也不會發現,別人也就不會認為我的工作能力有問題。但這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最終我還是按照規定向當班營業經理如實報告了差錯發生的情況。

過了沒多久,如同複製一般,我又發生了一次短款100元錢的差錯。接二連三地發生同樣的差錯,讓我如同掉進冰窟里一般,再瞧瞧我那位一臉得意的競爭對手,工作得好好的什麼差錯也沒有,這說明我技不如人,能力肯定比人家差了一截,應該離開銀行的人必是我無疑了。

為此我沮喪了好幾天。幾乎就想一走了之。後來想想還是把心態調整好,繼續幹下去,畢竟還沒到最後說再見的時候,只要在銀行一天,就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做紮實。或許是因為想開了,這以後我再也沒發現過自己工作上的差錯,直到試用期滿的這天到來。

六個月的試用期很快就結束了,這天剛一上班我就被叫到了行長的辦公室,我知道自己將被辭退了,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寬慰自己,我已經努力了,離開銀行我不會後悔,至少自己已經有了一段工作的經歷,明白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可讓我大感意外的是,敲開行長辦公室的門以後,行長竟從他的辦公桌前站起身來笑眯眯地向我伸出手來道:「祝賀你,從今天開始,你已經被我們銀行正式錄用了。」

聽他這麼一說我吃驚得說不出話來,半天才囁嚅道:「可我曾出了兩筆差錯啊?怎麼最後錄用的是我?」

「每個人的工作都不可能保證絕對不出差錯,問題是出了差錯如何對待,找出差錯的原因把今後的工作做得更好。這一點你做得不錯,嚴格按照規章制度來辦。

你的那位競爭對手就不如你了,我們已書面通知他結束試用期的工作離開銀行另謀高就,因為他也有過三次短款400元的記錄,可他卻是自掏腰包把錢給墊上了,監控錄像上清清楚楚的。他這種做法看上去似乎沒給國家和我們銀行造成損失,但卻是不誠實的。

我們銀行需要的是誠實守信的員工,你比他更優秀,所以我們研究後決定正式錄用的是你。」

行長的一番解釋讓我恍然大悟,我慶幸自己處理那兩次差錯沒有像我的競爭對手那樣,只想著不能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工作差錯而做了傻事。不要怕出差錯,做一個誠實的人,這才是最重要的。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3/node115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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