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三,臨桂二塘派出所突擊了轄區內一家名為「青清旅社」的小旅館,在該旅館308房間裡,民警當場抓獲了一對正在從事賣淫嫖娼行為的「野鴛 鴦」。據被捕雙方供述,兩人已經多次完成過「性交易」,且每次都沒有做必要的防護措施……
然而,在民警審訊後得知,嫖客蔣某早在2012年時,就被確診為愛滋病病毒攜帶者,可他之後卻仍不斷嫖宿「失足女」,還不採取保護措施,而藍某則是其中之一。
當天,民警就以涉嫌「惡意傳播疾病罪」將蔣某逮捕,而得知自己也可能因此染病,「失足女」藍某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本是「有夫之婦」卻靠賣淫「解悶」
「失足女」藍某1990年出生,今年只有26歲,祖籍柳州。
兩年前,她剛和丈夫結婚,就一起住在臨桂。結婚後,丈夫就常年出外打工,夫妻倆聚少離多。
據藍某說,2015年初,一位朋友告訴她,可以到臨桂一帶賣淫,一方面解解悶,另一方面也可以賺些小錢。
之後,藍某經人介紹認識了「青清旅社」的老闆,並租用旅館308房間從事賣淫活動。她說,只要接客她就支付給旅館老闆60元錢,沒有就支付30元錢。
藍某交代,上周三那天上午,她在「青清旅社」樓下攬客,這時嫖客蔣某就主動找上了她,雙方商定了嫖資50元後,就來到旅館308房間完成了「性交易」。而就在這時,臨桂二塘民警破門而入將兩人抓獲。
嫖客竟是愛滋病毒攜帶者
被民警抓獲後,蔣某很快交代了自己嫖娼的事實,而讓民警也沒想到的是,蔣某竟是名愛滋病毒攜帶者。
就在民警將這一信息告訴「失足女」藍某時,藍某立即兩腿一軟癱坐在了地上,跟著就大哭起來……
原來,蔣某2012年就被查出攜帶有愛滋病毒,而從2015年開始,藍某多次和蔣某發生「性關係」,而且都沒有採取任何防護措施。
「每次我問他要不要戴套,他都說戴套不舒服,不戴。」幾近崩潰的藍某,一邊哭一邊說,「而且,我和他已經發生過很多次關係了,這不是完了嘛……」
而據蔣某說,2012年被查出攜帶愛滋病毒後,仍多次進行嫖娼行為,且都不會採取保護措施,而藍某隻是他接觸過的其中一名「失足女」。
帶病嫖客被刑拘 「失足女」幸未感染
20日當天,民警就以涉嫌「惡意傳播疾病罪」,對蔣某進行了刑事拘留,並讓藍某接受了疾病檢查。
在經過數天煎熬後,昨天藍某的體檢報告終於出來了,而根據體檢報告顯示,藍某並未感染愛滋病毒。雖然,這時藍某還因涉嫌賣淫被關押在看守所里,但也得以長舒了一口氣。拿著體檢報告,藍某連連說:「今後一定『改邪歸正』,不再進行賣淫行為。」
民警說,打擊賣淫嫖娼行為,民警責無旁貸,而他們也同樣希望,市民都能深度了解到賣淫嫖娼行為的危害,首先保證自身不從事此類違法行為,另一方面,也可加強與民警的聯繫積極舉報,共同打擊此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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