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新加坡家屬准證,離婚後會被取消嗎 ?

最近新加坡眼收到網友諮詢,詢問自己和丈夫離婚後,丈夫有沒有權利取消他擔保的家屬准證事宜。

拿了新加坡家屬准證,離婚後會被取消嗎 ?

按照新加坡政府規定,丈夫是有權利取消幫配偶擔保拿的家屬准證(Dependant's Pass,以下簡稱DP)的。

拿了新加坡家屬准證,離婚後會被取消嗎 ?

DP是由符合上述要求的准證持有人的僱主出面擔保的。所以僱主、授權的僱傭中介公司(EA)是可以取消DP的。另外,PEP(個人就業准證)也可以取消其家庭成員的DP。

DP的一些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合申請DP的人群

1.PEP的配偶/21歲以下的小孩

2.創業准證(Entrepass)的配偶/21歲以下未成婚的小孩(包括法定養子/女),申請Entrepass的條件如下:

公司運作一年

聘請3名本地普通員工,或者聘請1名PME(專業人士、經理、執行人員等。)

開銷達到10萬新幣

3.就業准證(Employment Pass)的配偶/21歲以下未成婚的小孩(包括法定養子/女),要求拿EP的人員的月薪超過6000新幣

4.S Pass的配偶/21歲以下未成婚的小孩(包括法定養子/女),要求拿SP的人員的月薪超過6000新幣

二、DP的有效期

1.最多兩年,需要更新

2.有效期與所附屬的EP/SP等准證有效期掛鉤

那麼,如果遇到網友類似情況,有什麼解決辦法呢?

第一,如果離婚程序還在進行中,可以向新加坡家庭司法法院提出申請,在離婚未定前阻止丈夫先行取消家屬准證。

拿了新加坡家屬准證,離婚後會被取消嗎 ?

第二,確定離婚,家屬准證被政府取消後。政府會給當事人一個30天的居留准證,在此期間可以嘗試找工作,以工作準證的形式留下來。如果當事人有年滿21歲的子女,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學生證持有者,也可為她申請長期居留准證(LTVP)。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2/node208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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