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娶妻當娶賢,嫁人當嫁能。雖然有人說那個時代的人太過迂腐,但是不得不說古人傳下來的有些東西還是非常有用的。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相互扶持的。但是,最近有這麼一對小夫妻,鬧著要離婚,但是這理由卻是相當奇葩,因為歸根結底只是誰做飯的問題……

小張今年29歲,本職是一名計程車司機。四個月前,小張和妻子小王經婚介公司介紹認識,兩人當時覺得處的還可以,再加上年齡確實大了,就匆匆忙忙扯了結婚證。一開始兩人的日子還挺甜蜜的,男主外女主內的也沒什麼問題。但是很快小張就發現了問題,妻子小王竟然不會做飯,小張發現每次回家都是小王早早的把外賣點好了?

小張認為日子也不能老這麼過,所以一開始他也會幫著做幾頓飯,然後旁敲側擊的讓小王學習廚藝。但只能說是收效甚微吧,倆人最終還是因為做飯這個問題,大吵了一架。小王把家裡的家具、廚具砸了個遍,然後跑回了娘家。

小王在家做女兒這麼些年,從來就沒有被家人命令著做飯洗碗過,就沒有人敢這麼使喚過她。再加上,小王認為做飯這個事情不應該就非要是女人做,憑什麼她做飯洗衣,丈夫坐吃等喝玩手機。如果自己就這麼讓他驅使,那還不如讓他去找個保姆來的實在。

小張覺得這日子是過不下去了,他便想著直接離婚算了,反正倆人也沒生孩子。他覺得自己起早貪黑的工作,就是為了回家吃口熱乎兒的,結果娶個這樣的媳婦兒?小張認為必須要離婚,而且房子車子什麼都不會給小王,相反他還想要小王把彩禮給還回來。

最後,小王堅持去法院起訴離婚,她認為屬於自己的那一份財產必須要爭取,至於彩禮,小王認為自己沒有歸還的必要,就當是他付給自己的「青春損失費」。這夫妻二人算是徹底撕破了臉,聽著兩人各自的陳詞,仿佛都挺有理有據的?大家覺得呢?小張和小王的這些作為和話語,哪些是你支持的?哪些是你覺得非常不可理喻的呢?歡迎大家發表你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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