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陳先生在【爆怨公社】發表貼文
人行道不是讓你違規右轉的地方,阿伯都搖頭看不下去了.....你們這些人真的很ox.....
這已經是常態了,那邊也有一支照相機,但應該沒作用!
我想在地人應該知道在哪裡了,但我今天真的看不下去了!!!
【不知道阿伯心中會不會OS:我想回家啊......】
不梳頭編溫馨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6款規定:違規行駛人行道之汽、機車會被處罰新台幣600~1800不等噢!千萬不要跟荷包過不去啊....】
(圖片:來自網路)

其他社員回覆:
「等紅燈都是笨蛋的概念!」
「聰明的台灣人???」
「原來是右轉專用道啊!!我還以為是人行道咧!」
「32秒 拍到28台,台灣之光!!」
「不論什麼燈號,人行道或是騎樓...不是也不能騎車嗎?!」
社員發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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