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營銷戰略的啟動,通常大量投入時間和資源之前,如果能把關於品牌營銷的本質問題梳理清楚,是不是會讓手上的工作更加事半功倍?比如:
· 品牌塑造,可以分幾個層級來打造?
· 品牌塑造,造的到底是什麼?
· 品牌塑造,如何才能造出新天地?
每個問題都是直面品牌建設的最核心,每個問題都是大家最關心的。這篇文章重點聊第一個問題,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一個非常有趣而經典的商業故事開始,你一定也記得:
「你想繼續賣一輩子糖水,還是跟我一起改變世界?」
這是喬布斯當年說服百事總裁加入蘋果公司的超級橋段,很多人都從這短短的一句話裡,看到了喬布斯極具現實扭曲力的口才。我第一次聽到這句話,也是佩服的不行,但後來當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品牌的規則,卻不由感嘆:「喬布斯太壞了!」
這裡所說的品牌規則,就是品牌塑造的不同層級。我們也可以把江湖上各4A在品牌層級方面的工具融匯一下,歸納成這個簡潔明了的F4品牌方程式(一定不要小看這麼簡單的東西,它幾乎可以用來解析一切廣告信息,而喬布斯的現實扭曲力也是依靠這個模型來實現的):
我們先看一下每個F的定義,然後再看後面的實際應用。
1 Facts(產品事實):「我們提供……」
這裡是從企業的角度,要說出我們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特點,這些特點是毋庸置疑、事實存在,是有差異性競爭優勢的。
這也就是通常廣告公司或品牌部經常說的Reasons to believe/相信我們的理由,比如你有什麼獨家科技,你有什麼優質成分等等。
2 Function(理性價值):「能為你帶來……」
這裡要轉換視角,從企業角度變為用戶角度:對用戶來說,我們的這些產品/服務特點,能為他們轉化成怎樣的獨特價值?能為人們解決哪些實際問題,滿足哪些實際需求?
3 Feeling(情感價值):「還能讓你感覺……」
在某種實際需求被解決的同時,還會讓你感覺如何?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情感附加價值。相比可以衡量的理性價值,這種Feel的情感價值不太容易精確計量,品牌的溢價空間也就此產生差異。
當你在為某種感覺買單的時候,價格的考量就不理性了。所以很多大牌或奢侈品的廣告,就是要為你創造某種慾望,或者感覺,而絕不是給你賣某種具體的面料。比如LV的很多廣告:
4 Faith(品牌信念):「我們都發自內心地相信……」
這個時候,再一次轉換角度,從之前的用戶角度,轉變為用戶和品牌共同擁有的信念與信仰,就是把用戶和品牌真正綁在一起了,如果品牌能做到這一點,用戶就會從消費者變成你的擁躉(真正意義上的粉絲),用戶就會成為你的品牌大使與代言人。
這時候的忠誠度也是極其可怕的,他們的忠誠會用一個字來表達:「只/ONLY」:「電腦,我只買MAC!」、「球鞋,我只穿Nike!」、「汽水,我只喝可口可樂!」
Faith(品牌信念)的重要性可以再多強調一下,因為它除了對消費者的巨大價值,對內部團隊的激勵作用也十分巨大,會讓團隊成員在具體工作時,產生一種榮耀與使命感,也就是所有人堅持創新、每天全力奮鬥的終極動力。
當然,品牌信念還會讓更廣泛的公眾對公司和創始人產生更積極的印象,就像很多人搞不懂,馬雲這麼高調的人,居然一直受追捧到現在,而李彥宏這麼低調老實的人,卻處處被黑,就是因為馬雲不管到哪裡,都始終緊緊抱著「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這個F4護身符,否則早就被黑到九霄雲外了。
馬雲總是在說信念(Faith),而李彥宏總是在說技術(Facts/Function)。
總之,每個F都代表著層層遞進的價值感,因為這些不同層級的價值,也會讓消費者產生各不相同的買單理由:
Facts(產品事實)可以驅動的消費者反應:
我要買你,因為你在……方面特別牛(代表某種優點)
比如有人要買XX單反相機,就因為看中了它擁有媲美中畫幅的4240萬像素。為高像素的優點買單。
Function(理性價值)可以驅動的消費者反應:
我要買你,因為你可以幫我搞定……(解決某種剛需)
比如:我買加多寶,因為它可以幫我降火。為降火的剛需買單。
Feeling(情感價值)可以驅動的消費者反應:
我要買你,因為你可以讓我感覺……(展示某種逼格,或實現某種慾望/感覺)
比如:我買CK,因為它可以讓我感覺更性感。為性感的慾望買單。
Faith(品牌信念)可以驅動的消費者反應:
我要買你,因為我們都相信……(共同擁有某種信仰/理想)
比如:我買可口可樂,因為我們都相信快樂最重要!為快樂的信念買單。
這個F4模型,要想寫的讓人有信服力,就需要處處有洞察,要寫出非常好的F4,就需要4類非常好的洞察:
A類:Facts,需要行業洞察與自我洞察;
B類:Functions,需要用戶痛點與體驗洞察;
C類:Feeling,需要人性的洞察;
D類:Faith,需要文化與社會的洞察。
洞察(Insight)這件事情足以寫一本書來解析。
洞察的挖掘,除了你的人生經驗與行業經驗,更多時候,需要你有正確的方法,去走進用戶和消費者,走進市場,只是坐在乾淨的辦公室是無法杜撰出漂亮洞察的,用我以前美國老闆的話來說,就是優秀的品牌人都應有Dirty Feet 精神(赤腳幹活,而非呆坐空想)。
除了Dirty Feet精神,另一種精神,就是要虛懷若谷地走進客戶,充分利用客戶的專業知識來一起解決問題,再厲害的廣告人,如果沒有客戶的專業支持和高價值輸入,都是不可能完成品牌課題的。
挑戰在於,你如何激發與客戶的對話:客戶的很多知識和看法,你需要有方法正確引導,才能更淋漓盡致的表達出來。只有在Co-creation Workshop中,做到了互相激盪、深度交流,才能為後面的品牌策略與創意方向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好,了解完F4的結構、定義以及創作綱領,終於可以再來看Steve Jobs戲撩百事總裁的經典對話了。其實蘋果和百事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公司,做著同樣有意義的事情。
蘋果的F4品牌層級:
百事的F4品牌層級:
但是喬布斯在那場對話中,故意使用了不平等的對話層級,用自己的F4去與百事的F1對比:
而且喬布斯對百事的F1,更只是輕描淡寫地用了一個「糖水」來代替:
這,就是喬布斯的對話秘訣。
現在,你是不是也可以反過來靈活運用一下?如果你是百事總裁(約翰·斯卡利),你可以這麼說:
為了加深大家對F4的理解和實際運用能力,我們用近期在街頭/地鐵隨處能看到的幾個廣告進行舉例(照片質量有限,是隨手用手機拍的):
Vivo的X7 / X7 Plus廣告
F1 = 1600萬柔光自拍的智能相機
F2 = 拍照時臉會很亮
F3 = 讓你感覺美美噠
F4 = 沒有
最後的廣告語,比較巧妙的地方是,把F2和F3進行了一個有機的結合:F2+F3 = 照亮你的美。這句話不僅帶出了功能,也帶出了情感。
小米的Note2廣告
F1 = 雙曲面,一面科技,一面藝術
F2 = 沒有
F3 = 沒有
F4 = 沒有
這是這支小米廣告不成功的地方,「一面科技,一面藝術」對消費者來說so what?為什麼不進一步說清楚呢?花大錢請了這麼好的代言人,購買了這麼貴的媒體,卻沒有花心思去發展更好的廣告內容。
曼秀雷敦的廣告
F1 = 南極冰藻、西藏青稞、沙漠鼠尾草
F2 = 三重極地保濕力(勉強算是F2,還可以說的更清楚有力)
F3 = 沒有
F4 = 沒有
明顯也不是一個好廣告,不知道是哪一家廣告公司做的,是否對得起客戶的預算?
QQ閱讀的廣告
F1 = 海量原著
F2 = 想讀就讀
F3 = 越讀,越明白自己
F4 = 沒有
這裡,還有幾個重要建議:
1、一定要有耐心和痴心的去調研最底部的F1,如果這一步隨便應付,那麼後面的東西都會很虛。雖然後面的F3/F4是創造溢價的關鍵助推,但如果前面的F1/F2不紮實,賣貨都會成問題。所以從F1到F4,每一個都非常重要。
記得在2010年,我們花了數月時間的各種調研與論證,才為可口可樂的F2優化了「1個字」,雖然你無需嚴苛到這種地步,但千萬不要太隨意。
2、不要妄想把F1-F4同時堆在一個廣告畫面裡,一個廣告畫面能突出其中兩個就很不錯了。最自信的客戶,就只放一個信息,比如之前服務的Nike。
3、在實行整合營銷方案的時候,則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合拳出擊。尤其對新品牌,基本上要「軟硬兼施」才有效。即使像喬布斯和蘋果,雖然他們是最強調改變世界的,但同時,他們也是最強調「Innovation Experience」的!
F4品牌方程式是情懷、是啟發一切創新的啟明燈。而讓你品牌光芒萬丈的,還是與億萬消費者接觸時的品牌體驗與產品體驗!最終,要靠行動說話!
來源:張Sir說品牌(微信號:zhangsirbrand)
張Sir,時麗廣告總經理,奧美品牌戰略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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