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餐廳,你真的需要合夥人嗎?結論:合夥人三原則?

分享知識| 2016-10-14| 檢舉

不知道從何時起,合夥開餐廳變成了一種時尚,創業要沒個合夥人,出門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更有甚者,合夥人幾乎成了乾餐飲的前提條件。

於是,談到合夥人話題,大家的注意力通常都放到如何挑選合適的人,以及,如何通過法律架構、分配機制來鎖定合夥關係上。

但有個根本問題似乎被忽略了:你真的需要合夥人嗎?

我有一個朋友,在科學院工作,五年前自主研發出了一套食品技術,還申請了國家專利,這幾年一直謀劃著創業開餐廳。

因為提前做了非常詳細的規劃,並且深知自己在餐飲經營方面沒有經驗,所以,他一直在找合夥人。但不幸的是,好幾次與人都簽訂合同後不久,餐廳還沒開工就不歡而散,還有一次,甚至鬧上了法庭。

我忍不住問他:「你為什麼不自己先乾起來呢?你想等到專利都過期了才開幹嗎?」

他:「不行,找合夥人一定要慎重,我一定要找個靠譜的合夥人,不然後患無窮!」

我說:「大哥,你有沒有在聽我說話?我的意思是,既然找合夥人那麼難,你就不能別找了,自己先乾起來嗎?」

他沉思良久,突然狠狠的掐滅了手中的煙:

「其實,我早就看出來了,你天賦異稟骨骼清奇,是百年一遇的創業奇才,要不,我們合夥吧!」

……

我的這位朋友,沒經驗希望找有經驗的合夥人,合夥人很重要所以一定要慎重,要找靠譜的。但是,卻沒有想過沒有人合夥,他是不是就一定不能開餐廳?

你真的需要找合夥人嗎?如果是以下幾種情況,那麼請你不要再坑合夥人這個詞了!

1、找合夥人,其實是為了佔便宜

「Hey,太好了!其實我一直想開一家牛逼的麵包店,概念我已經琢磨了一年多了,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同,只是苦於不懂餐飲,也沒有時間去把這個想法落地……今天有幸碰到你,有種覓得知音的感覺!

我吧,在商界混了這麼多年,積累了不少的資源,咱們完全可以整合起來,資金、人脈、店鋪我都能搞定,現在就差懂得經營管理麵包店的人了!所以,你願意當我的合夥人嗎?」

有沒有覺得對方好誠懇?有沒有覺得被感動?

Naïve,你太善良了。

但是,仔細想想,這句話和「我很欣賞你,我帶著你去吃飯,你出錢。」有什麼區別?

如果有人想不出錢請你吃飯,相信你一定會毫不猶豫的罵他傻逼。

同樣的,如果有人想不幹活請你創業開餐廳,你還是要禮貌一點對待。我建議你應該埋頭思索一番,然後非常友好的回答:傻逼。

開餐廳,是中國門檻最低的創業項目之一(我是說開起來),如果一個人有豐富的資源,又特別想幹餐飲,但卻連開餐廳的想法都落不了地,只會有三種可能:

①沒動力;②沒能力;③沒錢。

這種想光靠口活就開餐廳的合夥人,說明他根本不適合做生意。

再者,餐飲人千萬不要高估「資源」的價值:

他口中的明星資源,也許只是和某個十八線網紅互相留了聯繫方式而已;

他口中的客戶資源,也許只是加了幾十個跑步群校友群微商群而已;

他口中的投資人,也許全都是做不了主的分析師;

他口中的地產資源,也許根本就是鳥不拉屎的爛尾樓……

他自己都用不上的「資源」,你能用得上?日後,你若怪他不主動幹活,人家會倒打你一耙:

「我的資源都在,是你不會用啊!」

餐飲管理是積少成多聚沙成塔,沒有哪一個資源是決定性。

合夥開餐廳,最重要的就是要共同動手,一邊維持日常運轉處理繁雜事務,一邊去考察、思考、計劃、組織、領導、公關、督促、改善……而不是一個乾活,另一個只被動提供資源。

做餐飲,現實是殘酷的,不要迷信共同夢想的凝聚力。所以,合夥人,因為共同夢想而走到一起,但是要靠共同的利益合作下去。沒有資金的投入,沒有身心的投入,就沒有共同利益。

2、找合夥人,其實是為了窮開心

「良好的合作關係,最重要的基礎,是大家有共同的價值觀,這樣才能對目標達成一致,意見比較容易統一,大家相處也會比較容易。」

比起第一種人明目張膽的道德綁架,第二種人的段位顯然高了不少,懂得使用「價值觀」這種管理學經典詞彙了,聽起來非常專業對不對?

然而,需要仔細辨別的是,他對「價值觀」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 企業文化大師沙因在《企業文化生存手冊》中對價值觀有精妙的陳述:展現出的價值觀根植於一系列「深層假設」,包括:人與自然的關係、現實和真理的本質、人性的本質、人際關係的本質、時間和空間的本質、面對未知和不可控局面的方法。

合夥人紛爭中,戰略性的分歧其實並不多見,而且就算有不可調和的戰略性分歧,往往也能夠通過和平退出的方式解決。

而容易造成狗血事件的,一是做事風格的不一致,二是因此導致的各種瑣事上的爭端,其實這些反而和價值觀並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但是,有人卻喜歡把這些都扣上價值觀的帽子,從而上升到道德的高度,這種做法,就像在旅行者的鞋中投進一個小石頭,看似不起眼,但最終會將合夥關係推向毀滅。

合夥開餐廳,瑣事多了去了,大到一個管理方案的設計,細到一塊地板的選材,都很重要。但如果事事都商量、事事都要意見一致,這不是相互支持,這是相愛相殺,失去了合夥的意義。

合夥,是為了發揮協同效應、提高效率,協同的前提是良好的合作,但合作的前提卻是分工。你搞定你的事,我搞定我的事,各自獨當一面,才是最好的相互支持。

雲味館的聯合創始人何煒曾說:「我和我的合夥人,脾氣相反……能力互補,他會的我不會,我會的他基本上不會,所以我們組成了一個合夥人團隊……所以我們有一個頂層基礎。」

電影《中國合夥人》中有一段經典台詞:千萬不要和最好的朋友一起開公司。如果你完全無法接受這個觀點,那也許你並不適合合夥創業。

3、找合夥人,其實是為了短期利益

其實,從餐廳出現的那一天,就是合夥制的——只不過是家庭內的合夥——夫妻店。這可謂的餐飲合夥的1.0形式,但至今還普遍存在。

最早,很多人是因為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所以開夫妻店,出發點是為了謀生。此時對合夥人的需求就是對勞動力的需求。

後來,越來越多的人辭掉工作下海開餐廳,則不再是為了謀生而已,而是希望通過開餐飲獲得財富,餐飲合夥的2.0時代來臨。此時,創業者對合夥人的訴求從勞動力變成資源——尤其是資金資源。

現在,餐飲競爭已經進入白熱化的時代,來自各行各業的高素質創業者不斷湧入,資金也不再是最稀缺的資源了。與2.0時代不同,大家從一開始,就把餐廳當作一個事業去做,所以餐飲合夥的3.0時代,合夥則是對快速搭建核心團隊、快速發展的訴求。

當今的市場上,有不少優秀的大型餐飲企業,就是從夫妻檔的1.0慢慢走過來的。但是現在還保持1.0的合夥狀態的,恐怕就只剩眉州東坡這一家了。

我不相信,那些分道揚鑣甚至反目成仇的夫妻搭檔,都是在守約和誠信上出了問題。更合理的解釋,是不同時代、企業的不同階段,對合夥人的訴求變化了,而雙方未能同步的適應這種合夥關係的變化。

牽扯夫妻關係,話題太複雜也太敏感。我換一個更簡單的例子:有多少大廚,當初是被老闆哭著喊著拉入合夥,但在企業做大之後,又被老闆打入冷宮甚至掃地出門?

除了老闆背信棄義這一種解讀外,還存在另一種可能:

最早創業時,老闆最需要的是技術人才,餐廳最核心的競爭力就是口味,於是老闆迫於眼前的需要,將大廚升格為核心合夥人;

但隨著分店的增加,老闆發現,研發固然重要,但運營管理、人才培養、標準化更重要,但此時大廚不但勝任不了新的要求,而且還佔據了太多的股份,使得後來人的股權激勵沒有了空間……

也許經過數次無果的溝通,老闆為了企業發展的大局,忍痛斷絕了合夥關係……

合夥關係是發展變化的,我們必須客觀的認識到,這種發展變化是無法通過個人的德行和一紙合同永遠鎖定的。現在最需要的,不見得以後還是那麼重要,以後就會面臨調整;現在不重要的,以後也許很重要,但現在提前獲取又是一種對彼此的浪費。

因為短期的利益需要,而綁定長期合夥關係,是最危險的一種合夥。

結論:合夥人三原則

以上分析,筆者並不是說合夥關係不可靠,相反,在餐飲合夥3.0時代,我們要以發展變化的眼光,去尋找可以長期走下去的核心合夥人。

相比共同夢想,共同利益的捆綁更重要;

相比候選合夥人目前掌握的資源,考量其執行力更重要;

相比他過去的經驗和成績,考量其綜合素質和學習潛力更重要;

相比候選合夥人的目標與願景,考量他的價值觀與基本假設更重要;

相比他與你的默契度,考量其與你人格的互補性更重要。

然後,最重要的一條,也是72街合夥人給我們的啟示:

「原真功夫董事周明、華南區總經理易正偉是麥當勞在中國大陸最早的一批管理人員,曾經幫助真功夫創建了中式快餐的標準化體系。而萬偉明則是真功夫前期所有門店的裝修、廚具供應商。

2008年因真功夫兩位創始人爭奪股權,周明聯合萬偉明、易正偉兩個真功夫舊同僚另起爐灶,合夥創立了72街連鎖快餐,由萬偉明任董事長、周明任總裁、易正偉任副總裁。

與真功夫掌舵者的英雄氣短相比,「72街」這一創業團隊頗有「王者歸來」的架勢,其「整合戰車」一經駛出,便博來風投和產業鏈上合作夥伴的青睞。」

可見,合夥人的格局也許不是一次性形成的,與其合作前進行各種精密的考量和預測,不如像72街合夥人一樣,與已經合作過的人建立合夥關係。

經過長期檢驗而形成的合夥關係,其牢固程度,比一拍即合的合夥協議強上百倍。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2/node13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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