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離婚女人,在用綠證換了紅證之後,我和前夫吃了一頓最後的燭光晚餐。
或許是因為沒有了婚姻的束縛,我們談得很真誠。他告訴我,我們之所以走到這個結局,很大的原因是他看不慣我的生活習慣。
婚前,我是那麼乾淨細緻的一個女人。可婚後,卻變成頂著卷髮棒、穿著睡衣下樓拿報紙的黃臉婆;所以他愛上了另一個女孩子,她從不在他的面前塗口紅。
我並不認為這就是可以接受的背叛理由,但卻認為他的話的確有理。
在向女友們請教過後,我發現之前的我的確有很大的問題——那就是我不應當認為結婚之後就應當隨便,就算是當了人家太太,還是有保持一些隱私的必要的。
所以,當我遇到了新男友志浩時,就有意識地不停提醒自己,做女人要常常保持「矜持」,堅持從不在他面前過多的暴露私密事物,不僅是避免聊一些女性的私密話題(比如談論達克寧栓或護舒寶的質量啊),也很少問及他收入、愛情史等敏感話題;
而且也從不把吸油麵紙、化妝包一類的東西落在他車上,後來有一天他對我說:「我們結婚吧,像你這樣好女人,我會好好珍惜。」
在準備婚姻的期間,我發現,這樣做不僅能讓他愛上我,同時也真的給我帶來許多好處哦。
因為對於隱私的尊重是自私的,所以我也能夠輕鬆地保有我的秘密。因為財產的關係,我不時還必須和前夫有聯絡。
要在別人家,老公說不定早打翻醋瓶子了,可志浩一看到我接電話,就會早早地避出去。
有時還會主動送我去和前夫見面的地方,從頭到尾不問一字。
女友們都說他是好涵養,可她們哪裡知道,這種涵養也是要靠我首先提出「隱私不公開化」這種策略才能培養出來的哦。
現在,我覺得自己過的就是傳說中那種「相敬如賓」的生活;志浩在書房裡上網,我就在臥室里關了門看著電視做美容;他看不到我蓬頭垢面的樣子,我也不想在早上和他同時在洗手間裡一個「倫敦」,一個洗澡。
彼此把最美好的一面都展現給對方不是很好嗎?我不是想做假,只是想保留一點私人空間。說實在的,女人對著鏡子擠完痘痘後臉上那紅一塊青一塊的樣子確實很嚇人,等它們平復下去後再和志浩碰面,我會感覺好很多。
當然有人會說,這樣講究隱私的生活缺少親密,不會長久。
可我想上一段的婚姻我已經親密夠多了,這一次,我還是寧願這樣保持完美距離地生活著好些——傳說中漢朝時李夫人拒絕讓漢武帝探望病重的她,說不定也想有保持自己隱私的原因在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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