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換了好多個男人最後傍上富二代,被背叛後卻是實誠的他救了自己
每天讀點故事app作者:羅迪 | 禁止轉載
原標題:睡遍全世界,最愛一個人
1
朋友春水這個女的,表面看起來平凡無奇,除了喜歡穿絲襪外,其他沒有任何特別。
江湖傳聞,等到夜幕降下來的時候,她的眼睛會發出和寶石一樣絢爛的光,可以迷人心智。她身上的香水味會自然濃烈一百二十倍,麻木獵物。直到獵物被魅惑,皮膚上的毛孔也跟著香水味一起放大一百二十倍,然後倒在她懷裡。
她在性的方面異常兇猛,捕捉新鮮的男人樂此不疲。她總說她要睡完朋友圈,再睡遍全世界,她還愛過很多人,都認真地愛過。
我們面對春水的獨特價值觀,既批判又雀躍,嘴上說勸她放下男士安全套立地成佛,背地裡偷偷在桌子下面用腳踢她的高跟鞋,摩擦摩擦,借著酒勁緊張到臉紅,跟她說:「怎麼樣春水,沒喝舒服的話,今晚去我家。」
事情通常是這樣的,乾柴烈火為什麼會一起點燃,因為火花更喜歡含蓄的枯柴,而枯柴也好奇剛熊的烈火。如果兩個人都在洶湧,結果反而往往不好,烈火和駭浪相撞,只能兩敗俱傷。春水是個聰明人,當晚帶走了我們眾人之中最蔫聲細語的宋誠。
這故事發生在我們剛工作不久,宋誠比春水小一歲,誠誠懇懇,老實所以並沒有談過什麼女朋友。除了一臉未老先衰的鬍子以外,剝光衣服後還是一個鮮活的處男。
他被春水翻來覆去研究了一個遍,每一寸肌膚,每一塊胎記,每一處器官,甚至到每一個細胞。只用了十天,他便帶著一顆死心塌地的心,被春水從自己鋪著粉紅色床單,床頭還放著布玩偶的實驗室中遺棄了出來。
我很憤怒,我問春水:「幹嗎把宋誠拋棄掉,他很喜歡你不是嗎?」
春水很憤怒,反問我:「宋誠一個月賺多少錢,你知道嗎?」
我憤怒,說:「兩千塊,怎麼了?」
春水笑了,問我:「兩千塊只夠我的房租。」
我說:「那你拋棄他,你不還是要自己交房租?」
春水說:「我要去找幾個更有錢的男人睡覺,這樣就有房租了。」
其實我們都明白,春水只不過是喜歡新鮮的感覺,她不可能只睡一個男人,一個男人的肉體不足以她完成她內心的偉大實驗。她在實驗自己能否當成一代女王,能否用一具平凡但卻極有韻味的身體徵服整個朋友圈,再睡遍全世界。
2
世界在有些人眼中是萬馬奔騰的,會有失落,會有嘶吼,會有絕望,會有咆哮,會有相依相偎,會有分道揚鑣,會有冰河落日,會有長漠孤島。
這些表情,關係,風景,毫無關聯又支離破碎,看似殘忍,可就是因為它們才組成了雄壯的畫面,地球乾癟的輪廓才足以能夠得到支撐。
世界在宋誠眼裡是單一的,色彩無所謂,星座無所謂,家境無所謂,時尚無所謂,他甚至不知道什麼叫做牽腸掛肚,什麼叫做魂牽夢繞。在被春水攪亂了生活以後,他開始會失眠,開始會對我:「你知道春水去哪了嗎,今天見個女孩有點像她哦。」
「像」和「想」是一個意思,如果不是在想念,怎麼會覺得誰與誰相像呢。一個人去旅行,帶走了自己,剩下了影子,影子整天晃在想你的人眼前。所以,誰都是你,誰都像你,看見陽光烈日也會忍不住找個陰影去想你。
其實宋誠和春水在一起的第三天,他就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了春水,交的時候他什麼都沒說,只嘟囔了一句:「這裡面有兩萬八,密碼是……」
春水撇了一眼,繼續用手解宋誠的扣子,不讓他說接下來的話,就把嘴巴和身體貼了上去。過了會兒,隨著漸漸平復下來的喘息聲,宋誠又一次如同春水計劃的那般被征服,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呼吸使還算結實的胸肌高低起伏,汗漬還留在眉梢。春水下了床,光著身子,把銀行卡悄悄塞回到宋誠的錢包里。
這是他們兩個之間唯一一次提到錢,直到兩個人分開,直到春水罷黜了宋誠在自己家的進出權,兩個人之間的言語,再也沒有跟錢有過一次關係。所以在春水的心裡,她也是愛過宋誠的,她愛過很多人,但愛她的人她不清楚有幾個。
我說:「春水不是你該想的女人,快去再找一個女朋友吧。」
宋誠故作幽默,說:「我喜歡絲襪哦。」
我說:「春水的絲襪不只是為你穿的,快去反省一下吧。」
宋誠故作堅強,說:「我不在乎哦。」
我說:「既然不在乎,你幹嘛還想她,別想了,她也不在乎你。」
宋誠好像生氣了,說:「她說過她愛我的,她不是你們想的那種人。她只是不知道誰更值得她依賴,我能感覺到。你再亂說,我會打你。」說完,他沒結帳,孩子似的離開了飯店。
3
一個月之後,一個臨近秋天的晚上,我在大排檔喝酒,不小心看了一眼放了靜音的手機,發現正好有電話打進來。接起後,是宋誠,我沒有再和他亂說過,亂說他自然也不會真的打我,可是他還是去打人了,打了之後,自己也鼻青臉腫地被抓到了派出所。
他打電話叫我拿著錢去贖人,我去了以後,除了宋誠,我還見到了不太一樣的春水。
春水說的沒錯,她真的去找了一個富二代睡覺,富二代又帥又開著好車,床上功夫也比宋誠好上一百二十多倍。
他給春水交了一年房租,交了之後沒幾天,春水在一家酒吧門口碰見他,扶著一個喝醉的女孩進車裡。
有些人,能容忍隨便,但卻受不了欺騙,可以隨便和不同的人煙花風月,但卻不能接受三角戀,春水就是這類人。她面對一段戀情,哪怕只有一夜,開始即使再隨便,內心也會珍重。
她之所以不斷征服,也是在告訴自己這些男人都曾在某刻,某天,後者某一段歲月內屬於自己。她不知道未來會是什麼樣子,所以她害怕,所以她選擇博弈未來,只把握現在。
因為這樣,所以為什麼與宋誠分開,理由她不會和我說。
春水衝上去和富二代理論,幾句不合就被富二代推倒在地。春水跳起來大聲質問富二代:「你昨天不還說你愛我嗎,你怎麼可以不告訴我一聲就和別人離開了呢。」
富二代輕蔑地看著她,用力再把她推到一邊,想鑽回車裡,在最後一刻,被從不遠處衝過來的宋誠抓出來,打倒在地,扭打在一起。
富二代打不過宋誠,被宋誠按在身下,一旁的春水看著這一幕場景,忽然想起了浪漫。她曾經用不同的方式追求著心動,她在床上,沙發,陽台,車裡,甚至公園都和男人在一起過,但是她除了身體上的愉悅以外,她再不曾有過這種感覺。
這是一種仿佛童話般的英雄救美,她不想問宋誠怎麼會恰巧出現。
她只是愣在一旁,也並沒有和江湖傳聞的那樣,眼睛發出寶石一樣的光,香水的味道也沒有濃烈一百二十倍。她忽然成了一隻被捕殺的獵物,她的眼淚不覺而出。
十分鐘後,警察趕到,把宋誠和春水帶到派出所,把滿臉是血的富二代送到了醫院。再然後我趕過去,該交罰款交罰款,該走程序走程序,還好富二代只是有點輕微的腦震盪,而且同意私了,不然宋誠估計免不了要拘留。
夜很深了,我,宋誠,春水三個人有點狼狽地從派出所走出來,晚風吹打在我們臉上讓心情舒暢了些,我還沒開口,宋誠看我一眼,說:「春水,你和我在一起吧。」
春水沒說話,只是點點頭,給宋誠擦了擦眼淚,擦的同時不小心碰到宋誠的傷口,我能聽見宋誠的咬牙聲,不知是忍著眼淚,還是忍著疼。
我說:「春水,我先走了。」
春水看了我一眼,說:「我這一輩子認真愛過很多人,但以後最愛的可能只有宋誠他一個了。」
我們都會愛過很多人,無法忘記,也無法泯滅曾經和愛過的人在一起的所有快樂。我們不會背叛愛過的人,也不會在記憶里拔除愛過的人,因為愛過,所以沒辦法忘記。我們忘記他們,就是泯滅自己;背叛他們,就是要拔除自己曾經一段時間的記憶。
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山盟海誓地犯下些錯難道不好嗎?我們不去愛別人,怎麼會碰到更愛自己的人呢?我們都愛過,愛過很多人,我想愛遍全世界,但只想最愛一個人。
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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