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則廣西的新聞,
說的是在5月27日上午,
柳州市柳石路的開元小區某棟居民發現,
樓道內時常散發一股異味。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
發現是一名女子在家中已經死亡多日。
但是,她的室友一直沒有報警,每天與屍體共處。
室友解釋說,
因為感到非常不舍,就沒有告知任何人。
經警方和法醫現場勘驗,
已初步判斷女子是因病死亡,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圖片來源網絡
據同一小區的知情人士透露,
她們和自己生活在同一小區里,
相濡以沫生活超過十年。
每次看到她們都笑臉相迎,
去哪裡都是手牽手,與鄰居關係相處特別好!
這就是網絡媒體讓人心酸的地方,
住了十多年的情侶,相濡以沫,
臨了還不能被稱作愛人,一句「室友」帶過…
不僅網絡媒體如此,
連一些沙雕網友的惡意揣度與評論也讓人憤怒。
說個相關的新聞,曾經還有一對拉拉也出現在微博熱門上,
一方得了白血病,
另一方打工籌錢給她治療,找媒體幫助募捐,
只說是好閨蜜。
兩人婚紗照都拍了,大家一看就知道是一對情侶,卻沒辦法承認,
只能說是閨蜜。她說,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要延續她的生命,
挽留她在這個世上。但據說後來閨蜜不幸離世了。
這兩對在網絡媒體上,
都只被稱為「閨蜜」與「室友」,雖然不認識她們,
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再說了,無論是閨蜜還是一對,不離不棄的都是真愛。
只是網絡媒體與沙雕網友都被蒙蔽了眼睛,自欺欺人。
這樣的情境或許不僅僅只發生在這兩對伴侶身上,
還有更多的年長同性伴侶,
或者也在擔心或者遭遇這樣的事情……
因為在法律上,兩個同性愛人,
一方病危另一方連給愛人簽字的資格都沒有……當然目前也有法律,
是可以辦理「意定監護協議公證」,
這樣就可以在對方病重時有簽訂決定手術的權利(不懂請百度哈)。
事實上,很多拉拉可能都不知道有這樣的公證。
由此,我也聯想到了蔡依林那首《不一樣又怎樣》的MV劇情。
《不一樣又怎樣》MV;視頻來源網絡
「請問您是邱秀滿的家屬嗎?」
「我是。」
「請問您和她的關係是?」
「……我是她妻子」
也許這就是必須平權的意義之一。
平權的路還很遠。
前面的路還很遠,你可能會哭,但是一定要走下去。
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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