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軍,今年30歲,結婚2年了。
因為從小不努力,我既沒有學歷也沒有手藝,只能在工廠里賣苦力,一個月三四千塊錢,既買不了車也買不了房,甚至連媳婦都娶不到。這也就是我結婚晚的原因。
因為在老家實在掙不到什麼錢,我來了南方打工。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麗麗。麗麗是家裡的獨生女,他父母捨不得她嫁出去,一直想找個上門女婿。我和麗麗處了一年,感覺他們一家人都很好相處,又徵得了我父母的同意,我們就結婚了,我倒插門到了麗麗家。

麗麗家有一套四居室的大房子,婚後我們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岳父岳母都是單位退休職工,人很溫和,又有豐富的退休生活,雖然生活在一起,但是他們一點也不管束我們。大家相處得非常和諧。一晃2年過去了,我接到了哥哥打來的電話說媽生病了。我立刻請假趕回了老家。好在並無大礙,住了一個星期就出院了。出院後,大哥大嫂說我在大城市條件好,而且婚前婚後多年沒有伺候過爸媽,要我接母親回家養病。

大哥大嫂說得對,對此我義不容辭。出院後的第二天我就把母親接回了家。家裡除了我們的房間、岳父岳母的房間和書房外正好還有一個房間,就讓我媽住下了。我已經請假多天了,沒法再續假,只好回去上班了。好在母親只是身體有些虛弱,自理尚不成問題。我拜託岳母幫著料理我媽的伙食,岳母也一口答應了。岳母是個居家過日子的好手,她答應照顧我媽我就放心了,毫無後顧之憂地去上班了。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第一天晚上回來我媽就私下跟我抱怨說岳母不伺候她吃喝。我問清了情況後勸我媽說,''我忙沒時間在家,岳母做好飯你自己起來吃吧,你行動沒問題嘛。''沒想到我媽卻提出要麗麗辭職回來伺候她。
我一口拒絕了,我不想製造家庭矛盾。

第二天下班回來,我媽又換了說辭,說岳母做的菜不適合病人吃,味太大……接下來好幾天回來,我媽都很不高興。我有些生氣了,岳母怎麼能這樣呢?明明答應照顧我媽的!
這天我特意提前下班,買了排骨準備自己給我媽做點湯。我回家後先去看了我媽,她睡著了,我剛準備推門出來岳父岳母從外面回來了。他倆邊進屋邊說話。岳母說,''今天咱倆跑了幾十里路才買到這隻雞,明天給親家母燉湯。這個親家母應該不會不吃了吧?''岳父說,''如果她再不吃,我們只好讓她兒子辭職來家伺候她了。你今天的大骨湯,昨天的魚湯,前天的菌菇湯,哪樣差了?我看她就是有意的!''岳母責怪岳父話多,他說,''你瞎說啥呢?不管她怎麼挑,咱也不能往女婿那告狀!孩子上班那麼累,不容易。家裡的事咱倆擔著!''

聽了他們的對話我紅了眼,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他們。趁他們倆去廚房忙活我溜出了家門,過了一大會裝作才下班的樣子推開了家門。
晚上我媽照例埋怨飯菜無法下咽。我拉著我媽的手說,''菌菇湯可能不合你的口味,但是魚湯和大骨湯不都是你平時愛喝的嗎?''
我媽一愣,再也說不出話來了。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有挑過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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