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傾訴人:紅紅果果
十方,我是一個組合家庭里的孩子,10歲的時候媽媽過世了,過了兩年爸爸再婚了,後媽帶了一個妹妹過來,和我同年,只比我小兩個月。
當時其實我已經懂事了,爸爸帶著我苦苦撐了兩年才再婚,他跟我說這事的時候,我也很理解,因為他一個人帶著我確實很辛苦。外公外婆也表示理解。
後媽為什麼離婚我不是很清楚,但是聽大人們聊天時姑姑說後媽不是個安份的人,應該是婚內出軌所以帶著妹妹盡身出戶了。我問詳細情況,姑姑讓我別管大人的恩怨。
媽媽雖然過世的早,但是外公外婆爺爺奶奶還有姑姑都對我不錯,後媽還沒來的那兩年,爸爸覺得對我有虧欠,所以對我特別好。
但是和大多數組合家庭一樣,不是親媽生的孩子就會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後媽表面上對我和妹妹很公正,但實際上還是會偏向妹妹,爸爸因為生性懦弱,而且他覺得帶著我再婚很不容易,不敢得罪後媽,所以大多時候裝作看不見。
妹妹比我小兩個月,我們很快成了姐妹,多了一個玩伴也挺好的,只是從小到大,爸爸都是聽後媽的,所以家裡的事,都是後媽說了算。
後媽本著「公平」的原則,對我和妹妹基本上都買成一樣的東西,但是會以我是姐姐需要讓著妹妹為藉口,什麼都是讓妹妹先選,選完剩下的才是我的。
後媽脾氣很急,也暴躁,經常打我和妹妹。但是妹妹很聰明,一打就求饒,而我就一根筋,怎麼打都不認錯的那種,所以她就打的更厲害。而且是當著爸爸的面,他只是勸後媽別打了,從來不攔著。
媽媽是獨生女,所以過世後外公外婆沒有了依靠,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到我身上。好在他倆都是體制內退休,每月都有高額退休金,養老沒有問題。
媽媽去世後,外婆很受打擊,身體越來越差,沒過兩年也走了,外公一個人生活了三年,在我15歲的時候過世了。因為沒有兒女,臨終前他把爸爸和我叫過去,口頭遺囑把他和外婆的房子留給了我,當時還有其他親戚在場。
外公外婆的房子是90年代建的老單元樓,100多平,處理完外公的喪事,爸爸就幫著辦理了過戶,房子寫了我的名字。
後來房子租給了別人,每個月租金3000,也是後媽收著,說是幫我存著,將來都給我。因為我還太小,不能單獨出去,所以也就沒有在意。
大學畢業後,因為我和妹妹都不是很優秀,爸爸和後媽就希望我們能安穩一點,讓我們回老家,好幫我們安排工作。
我回家後沒多久就很幸運地考上了我們這邊的一個小的事業單位,但是離家挺遠的,我就自己搬出去住在單位的宿舍,離開了組合家庭,讓我覺得輕鬆了許多。
妹妹說不想上班,就在家裡一邊玩,一邊準備考編,考了兩年多,終於有了面試的資格,爸爸後媽想盡辦法把她弄了進去。
但是妹妹的單位也離現在住的地方比較遠,她們單位不提供住宿,但她離外公外婆的房子比較近,她嫌每天跑來跑去的太累,就跟後媽和爸爸說想住到我的房子裡。
後媽當時把我叫回去,做了一桌好吃的,各種關心我,我就覺得不對勁。後來她才說了主題,是想讓妹妹住到那房子裡去。還說是跟我商量,但是其實他們早就把原來的租客給趕走了。
我當時挺生氣的,後媽說讓妹妹每個月給2000的房租,當時那裡的租房價格已經漲了4000,但是爸爸說都是一家人,別計較那麼多。我當時很心疼爸爸,想著他也不容易,就忍了下來。從小到大,我都是這樣忍過來的。
妹妹就這樣住進了屬於我的房子,一個人住在100多平的大房子裡,而我不得不和室友擠在共用宿舍里。而之前約定的2000的月租,也是後媽幫她出的,每個月交到我手上。
妹妹上班後沒多久,就和同單位的一個人談了朋友。那個男生是外地的,在本地租房子,兩人確定戀愛關係後,妹妹就讓他搬到了我的房子裡一塊住。
但是這事並沒有告訴我,我是一個月以後才知道的,有一次回家拿東西時,無意間聽到妹妹和後媽打電話說起這件事。我當時很生氣,覺得像吃了蒼蠅一樣噁心。帶男朋友回家住在我的房子裡,還不告訴我。
我當時就給妹妹打電話讓她回來解決這事,她回來了還顯得特別不在意的樣子,說房子雖然是我的,但是是她租的,想讓誰住是她的自由,我說可以,那我不租給你了,讓她搬出去,她就不說話了。
後媽打圓場說,都是姐妹,不要鬧的這麼僵,問我介意什麼,那人將來也可能是我妹夫,我說我介意我的房子有別人住還不告訴我。後媽說那現在通知我一下,大家還是和和氣氣的。
爸爸看我氣的不行,說給我加點錢,每個月給3000房租,我真的很無語,因為我覺得這根本不是錢的事。爸爸和後媽一直在勸我,拿一家人說事,大家應該互幫互助,最終我也妥協了。
我後來想想,其實那房子我不住租給誰都是一樣,但是我如此介意這件事,因為那個人是妹妹,從小到大她都比我得到的多,而這個房子是唯一屬於我的東西,卻被她「占用」,而且事先還不告訴我,所以我覺得很不甘心。
這事以後我對爸爸也有點寒心,覺得他沒有站在我的立場為我想過,或許他已經選擇了後媽和妹妹,早就不把我當成親人了,他們之所以沒有撕破臉或許就是因為他們還要用我這套房子,所以我就儘量少回家,不想再在那個家裡了。
就這樣過了半年,大家相安無事,但是前不久,後媽打電話讓我回去,說有事要我和商量,當時就感覺不是什麼好事。
還是老一套,一桌子菜各種巴結討好。他們的意思是妹妹懷孕了,要儘快結婚,一時也買不到合適的婚房,所以想由男方出錢買下外公外婆留給我的房子,我可以在別的地方再買一套。
外公外婆留下的房子雖然在市郊,但是政府最近正在規劃那片地,所以房價升的很快,差不多12000一平,而且還有上升的空間。那套房子雖然有些年限,但是市值也在100萬左右。
後媽說都是一家人,希望我能讓一步,當幫妹妹妹夫一把,可以出80萬,還是分期付給我。我現在還沒有男朋友,到時候我結婚,她和爸爸再出點錢,給我在市區買一套更好的。一直都是後媽在勸我,妹妹坐在邊上玩手機,爸爸則在邊上一句話不說。
我聽後媽說完,氣的快炸了,沒想到他們會打我那套房子的主意,那房子是外公外婆留給我的,也是現在唯一屬於我的東西,那裡面有屬於我和媽媽還有外公外婆美好的回憶,但是他們現在卻看它值錢,想霸占過去。
我說這是不可能的事,那房子我不可能賣,我和後媽爭吵了起來,她居然對我破口大罵,指著我的鼻子說,這麼多年對我這麼好,這點小小的要求我也不答應,真是白疼我了。爸爸也說我不應該和後媽爭吵,不應該惹她生氣。
我對他真的徹底死心了,我不想再爭吵了,也不想再回那個家,更不想再和他們有任何瓜葛。走之前我跟妹妹說,讓她月底前儘快搬出去,不然我就報警了。
後媽聽我這樣說,罵的更凶了,大哭大鬧,我也不想理她了。到家後我諮詢了律師朋友,對方說這事肯定我在理,建議我通知妹妹搬離,換門鎖後儘快租給別人。
妹妹倒是挺聽話的搬了家,我也把我的東西從那個家裡搬出來了,沒有任何不舍和難過,只有前所未有的輕鬆。
多年的忍讓換不來他們的親情,只換來他們的變本加厲。好在現在我已經獨立了,不用再依靠任何人。
現在我偶爾想爸爸了就約他出來,給他拿些生活費或者他需要的東西,只是不再回那個家了。我想這個家也不再需要我了,而以後的路需要我自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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