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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有兄弟三個,在我們農村娶妻就是壓力很大的一件事。家裡大哥結婚最早,父母也是東挪西借勉強給大哥成的家,那時候彩禮沒有這麼高,在農村蓋個房子就能討到老婆。給大哥結婚的債還沒還完,二哥把女朋友帶了回來,女方要求我父母至少要在鎮上買房,父母拿不出錢,二哥的婚事拖了三年,他自己去外面打工,父母在家也省吃儉用,給他買房的時候父母把所有親戚又借了個遍,好不容易湊夠了錢,所幸二嫂沒有再要求很高的彩禮,還從娘家帶了幾萬塊的陪嫁,好歹二哥也成了家。

我是家裡最小的,一直在外打工,那時候年紀小也不怎麼懂事,掙的工資全都花光了,自己也沒什麼積蓄。後來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子,就是我現在的老婆,她是家裡的獨生女,家裡雖然不是特別有錢,但比我們家不知強了多少倍,而且她家在郊區有兩套房子,位置不是很好,但面積都不小。我們倆談了快一年的時候她跟家裡說了我們倆的事,她父母一聽說我家裡的情況有意想讓我做上門女婿,這樣我也就不用承擔彩禮錢,更不用操心房子的事。

剛開始我還是挺牴觸這件事的,可是仔細一想我父母哪還有能力給我結婚討老婆,我也老大不小了,做上門女婿總好過當光棍。回去跟父母說了這事,他們打心眼裡不願意,在我們村裡做上門女婿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可是又很無奈,還是要面對現實,最後他們也不得不點頭同意。村裡誰家有個大事小情傳的特別快,我做上門女婿的事情仿佛一夜傳開了,閒言碎語多了起來,有的人說我父母無能把兒子「嫁」了出去,有的人說我沒本事,吃軟飯,外人還好,尤其是村裡那些沾點親戚的,說的話就更難聽了。可是不管別人說什麼,我的日子還要我自己過,我就這麼結了婚。

結婚以後我們和岳父岳母生活在一起,因為另外一套房子在出租,一年還能租不少錢,這筆錢岳母都讓老婆收了。本以為我倒插門會在家裡很卑微,沒想到岳父岳母對我像親兒子一樣,沒有一點看不起我的意思,還拖人幫我找工作,還囑咐我要時常回家看望父母,老婆也很體諒我,生活起居對我百般照顧。我覺得我的運氣實在是太好了,會遇上這樣好的人家。
去年臘月老婆為我生下了一個兒子,過年的時候岳父岳母幫我買了好多年貨,讓我帶上回家跟父母過年,那天我激動的差點沒哭出來,帶著老婆孩子我開車回了村裡,父母見我回來了也眼淚汪汪的,可是看見大孫子又笑了。過年我和老婆給了父母兩千塊錢,老婆在我家也一點沒架子,幫忙做飯洗碗。年三十那天,大哥和二哥一家都回來了,吃飯的時候我爸說本來覺得我做上了上門女婿是件丟人的事,現在看來我是給他們長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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