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全款買房,五年後房子變成了弟弟的,妻子幾近凈身出戶

情感生活| 2019-03-29| 檢舉

李女士和老公結婚十年了,當初嫁給老公完全是因為愛情,她說,那個時候他倆都是大學剛畢業,工作還沒穩定,更別提積蓄了。當時老公用身上僅有的三千塊錢兩個人去拍了一套婚紗照,然後領了結婚證,就這樣把婚結了。婚後就跟公婆一起住在城中村的舊房子裡,一住就是好幾年。

後來,婆婆家的舊房子要拆遷,按面積算,婆婆可以分到市裡的兩套住房,但是這兩套住房並不是完全免費的,需要按成本價支付。當時正值房價暴漲過後的高峰期,雖說是成本價,但公婆也拿不出那麼多錢來。而此時李女士也正和老公商量打算買房子,公婆就提議不如讓李女士夫妻兩個就買下他們兩套房中的其中一套,這樣要比市場上的房價低很多,能省下一大筆錢,李女士當然也想省錢啊,但是拆遷補償的房子只能寫公婆的名,等於是他們夫妻兩個出錢買房子,但是房本需要寫公婆的名字。

夫妻婚內全款買房,五年後房子變成了弟弟的,妻子幾近凈身出戶

起初,李女士有些猶豫,但是老公和公婆都一再勸說,這麼便宜的房子自己不買太可惜了,還搬出了新婚姻法來勸說李女士,說婚姻法規定了,誰出錢買的房子就是誰的,這房子是你們婚內夫妻兩個出錢的,就算寫父母名字,房子的產權也依然屬於李女士夫妻兩個。李女士被他們說動了心,也出去打聽了幾個朋友,是不是誰出錢房子就是誰的,寫誰名字沒關係,大家都說好像是這樣的。李女士就這樣被家人和朋友的說法勸服了,答應了買下公婆拆遷補償的其中一套房。

轉眼五年多過去了,李女士和老公的感情並沒有像當初想的那麼順利,經歷了許多磕磕碰碰最終還是到了離婚的邊緣。這個時候,李女士提出要分房產,可是當老公拿出房產證的時候,她傻眼了,房產證上居然變成了老公弟弟的名字。李女士氣不過,覺得老公一家人在算計她,她拿出了當初付款的憑證,甚至是為了全款買房而跟親戚朋友借錢的證據,以此來證明這套房子是他們夫妻兩個出錢買的,產權應該屬於他們夫妻倆。可是李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律師告訴李女士,這套房子當初寫的是公婆的名字,所以產權應該屬於公婆。回遷房五年之後是可以過戶的,公婆有處置權,所以公婆把房子過戶給小叔子也是合理合法的,李女士沒權利主張追回。

夫妻婚內全款買房,五年後房子變成了弟弟的,妻子幾近凈身出戶

和老公感情已經破裂的李女士,如今算是人財兩空。這幾年他們夫妻倆剛剛把買房借下的錢還完,也沒有什麼積蓄,家裡僅有的財產也就是那些鍋碗瓢盆吧,李女士等於是把自己凈身出戶了。但是有什麼辦法呢,她原本有兩次機會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可是由於自己的大意疏忽了。第一次當初買房的時候,如果她找專業律師諮詢,而不是輕易的聽信朋友們的想當然,自己就不會上當了。第二次,五年以後房子可以過戶了,她也可以要求公婆把房子過戶到他們夫妻名下,可是她沒有,最終公婆把房子過戶給了小叔子。

小編覺得,雖然李女士的遭遇跟自己的粗心大意有一定的關係,但是老公這一家人也實在是太過分了,你們覺得呢?

夫妻婚內全款買房,五年後房子變成了弟弟的,妻子幾近凈身出戶

知識分享:婚姻法司法解釋關於房產的規定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0/node203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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