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書玉,今年43歲,我有一個17歲的女兒,從小我就把她保護的很好,恨不得成天把她捧在我的手心裡才好,現在女孩子在外面特別容易受到傷害,於是我經常教育女兒在外面的時候一定要多加防範。

現在的社會有太多的黑手伸向這些年幼無知的小女孩了,從小我就給女兒講了許多的關於自我保護的常識,更多的就是千萬不要讓異性跟她過分親近。
女兒上四年級的時候班裡經常有個小男生騷擾他,我知道情況後多次找到學校還有那個小男生的家長說明事情的嚴重性,但是那個男生的家長卻跟我說什麼小孩子之間只是互相喜歡沒有那麼多複雜的感情,為此我還和那個家長大吵了一架,從此以後我便每天接女兒上學放學了。

女兒上初中需要住宿,我三天兩頭跑去學校看她,可我老公卻說我關心孩子關心的太過了,後來女兒一天比一天長大,我更加擔心她會接觸到一些什麼不好的人,於是我逢機會就給她講述不要早戀,不要過分接觸男生,後來我實在放心不過還給她買了一把伸縮的小刀放在身上,以防不時之需。
我並沒有覺得我的保護方式有什麼不妥之處,如果不妥也是因為我太愛女兒了。女兒前段時間總喊叫肚子疼,於是我帶她到醫院去做體檢,可是體檢的醫生卻是個男醫生,而且還不讓我跟進去體檢室,我只好在外面等,可沒過一會就聽見女兒尖叫了一聲,嚇得我趕緊跑進去,這一進去我卻被眼前的景象嚇得癱軟在地。

我看到那個醫生頭部被劃了一個大口子,原來是醫生在按壓女兒腹部時卻被一直保守的女兒反抗並且拿我之前給她的小刀劃傷了醫生的頭,隨後警察帶我們去公安局做了筆供,好在那個醫生並沒有追究,可是老公卻責怪我說是因為我以往的教育害了女兒,可我覺得我並沒有錯啊?我這都是為了女兒好啊,你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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