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農村人,跟老婆是相親認識的。她從小生活在城裡,還是家裡的獨生子。在爸媽的驕縱下變得十分暴躁、易怒,也正是這樣的性格害的她三十好幾了都找不到對象。
在我們的相處過程中,老婆一直刻意壓抑自己的情緒,讓我以為她是真心誠意的想做出改變。因此到了各方面時機都成熟的時候,我們商量起結婚的事。

老丈人和丈母娘都是通情達理的人,他們每次見到我都樂樂呵呵的,一聽我們準備談婚論嫁了,更是高興的合不攏嘴。在雙方父母的支持下,我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是萬萬沒有想到,婚後老婆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不僅在家務活上跟我斤斤計較,還總想算計我手裡的工資,甚至爸媽辛苦了大半輩子攢下的養老錢。

因為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我們之間開始爆發矛盾。有時候因為一句話就能吵起來,有時候也會因為芝麻大點的小事大打出手,家裡的氣氛十分沉悶。
按理說我們沒有孩子,過不下去離婚就行了,可是有一天老婆開著我的車出門買菜,撞了人之後竟然肇事逃逸了!這個之後岳父岳母站出來表態:「你幫我女兒頂罪,我們把房子、存款全都轉到你名下。你出獄之後,離婚也好,再娶也罷,我們都不會幹涉。」
聽了這話,我有點動心了,畢竟那些東西是我這個農村人一輩子都奮鬥不來的啊。琢磨了一番後,我答應了岳父岳母的要求,可一年後出獄回家,瞧見臥室窗簾,癱地上。

臥室窗簾後藏著一個人,看我進來了還一個勁兒的往裡竄!看到這一幕,直接癱地上,難道老婆背著我有別人了?片刻後,一個蹣跚學步的小孩從窗簾里鑽出來,看到我還怯生生的叫來一聲爸爸。
老婆說,我入獄之後她才發現自己懷孕,想著以後還要一起過日子,便把這個孩子生了下來。聽了這話,我有點不可置信,可親子鑑定證實了這個孩子確實是我的。大家說,我是應該逼著岳父岳母履行承諾呢,還是踏踏實實的跟老婆孩子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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