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顧茜茜,今年25歲,農村女孩,打工的時候認得一個男孩叫陳子聖,他也是村裡人,比我大2歲。
他現在吸菸有點兒厲害,別的都挺不錯,對我也貼心,新年帶我回家見家長,公公婆婆很滿意,給了二百現金紅包。
很快我們就完婚,婆家新蓋了房子給我們當婚房還買來小轎車給丈夫,結婚給我們家五萬結婚彩禮,我父母親很開心,直誇我嫁得好,可是新婚之夜發生之事,我想要離婚。

那晚後半夜我被一陣陣腹疼疼醒,起來才發覺來大姨媽,被單髒了,我把丈夫喊醒,一塊兒換了被罩,我要去洗去弄髒了的地兒,隔天乾了不太好洗下去,那麼好的褥單就太可惜了了。
看我肚子痛得厲害,丈夫居然主動提出幫忙,感動得我差點兒掉淚水,他可從來不幹那些的。
沒等他回來,我早已睡覺了,隔天早點兒起來,出了屋子往陽台上一看,這看看把我傻住了。

被單是大紅色的,上邊染上了大紅包碎渣還有粉碎的百元鈔票,昨天晚上我在床上核對接到的紅包,大約有兩萬塊錢還有我媽媽把彩禮錢五萬也給我了,數完就放到枕頭邊,早晨起來我沒找到,認為的丈夫放哪兒了,現在看見被單,我知道了,丈夫竟然將紅包跟床單一同捲走,放進洗衣機里攪了,錢都碎了,沾在被單上,我的心也碎了。
返回臥房把丈夫揪起來,跟他興師問罪,丈夫聽見錢都損壞了,跟我急,高聲吼我為何不把錢放好,我們倆相互指責隨後演化爭吵,吵完丈夫說早知這婚都不結了,我慪氣回他,那就離婚啊。
他生氣摔門出去,我在屋子裡越想越憋屈,禁不住掉淚水,這本就是他的錯,他有何資格跟我凶,離婚散了吧,大家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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