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圖就是一對要結婚的對象,雙方談了四年多的戀愛,馬上要結婚了,婚期都訂好了,但是沒有領結婚證,女方說現在不想辦了,因為說是男方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現在的婚房婚戒、以及現在的彩禮雙方都沒有談妥。

首先先是房,女方是外地的,父母覺得結婚了回到男方那,不方便照顧,就說必須要買房,男方把房買了,但是還不結婚,房子的首付是男方父母掏的,買房的時候直接買到老家了,女方就覺得不尊重我,買房的事情不跟我商量一下這樣。買房的首付就花了三十萬,沒有溝通就買房確實是男方的過失,也賠禮道歉了,但是因為男方家裡也催著趕緊結婚這樣。


男方到年底去女方家提親,女方父母開口就要二十萬彩禮,女方說她們那邊彩禮就是二十萬,第一次提親也沒有提成,女方也理解男方家庭挺困難的,和自己父母商量完後協商後說是要十五萬。女方父母給男方說:這二十萬還不算多的,她們那邊要一動不動以及萬紫千紅一片綠。
一動:汽車
不動:房子
萬紫千紅一片綠=差不多十五萬多

男方給女方買了三金(金耳環、金項鍊、金戒指)手機、平板電腦,前前後後的花了2萬多,就要求女方減少彩禮,從十五萬減少到十萬。
女方又看上了一個鑽戒,男方就不想買,最後說買也可以,必須從彩禮減少這樣........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身邊的太多了,都說兒子是建設銀行,女兒是招商銀行,現在結婚這個彩禮太讓人壓著喘不過氣了。
小編想說:女方要二十萬彩禮,有本事婚前檢查去,我都不稀罕要你,你還值二十萬,你去找給你二十萬的去,雖說社會男多女少,但是也不差你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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