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妻是聚會上認識的,之後同居了。我爸媽知道後十分反對,認為要對人家負責。所以幾個月後我們把婚給結了。
按道理相處這麼久,性格脾氣該磨合得差不多了,我比較好玩,喜歡跟朋友打牌喝酒,可結婚之後讓她跟我一起去,她說沒興趣,還說我想去就自己一個人去。

我那以後每次都不帶她,時間一久她說我不顧家。我們吵得不可開交,我爸媽也勸我,可我不覺得我有錯。
後來我們共同話題越來越少,每次她都說她不感興趣。我們兩個話越來越少,後來我不顧爸媽的反對,提了離婚。
剛離婚一身輕鬆,不會有人打電話催你。甚至我覺得那麼早結婚幹嘛,給自己找麻煩。

可時間久了,總感覺缺了點什麼。那時候雖然得不到她的回應,但好歹有人聽。可現在回到家,想找個人都沒有。
我發現那段婚姻也不是一無是處,我發現在心裡經常會想起她。轉眼一年了,快到她生日了,我打了個電話給她,像從前那樣聽我說完。我想生日請她出來吃飯,給她準備了禮物,其實我想跟她復婚。

生日那天,我給她發簡訊,「我想你,能出來聚一聚嗎?」可等了半天,卻只收到兩個字「再見」。我呆住了,忽然就懂得了心碎是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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