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當初結婚的時候我父母就對我說,就算一分錢彩禮也不要,也得讓婆家買套房,因為跟婆婆住一起會有很多麻煩。於是,我聽從了父母的勸說,跟婆家要求必須買房。最後,婆婆出首付給我們買了一套房,貸款由我們自己還。

可婚後我才發現,我和老公的那點工資,除了還房貸,基本剩不下幾個錢。我問老公沒結婚前賺的錢哪裡去了,老公說,他沒結婚之前基本上沒賺到錢,再加上結婚時請朋友吃飯喝酒,他根本沒錢了。
沒辦法,為了還房貸,我和老公只能一日三餐吃著白水麵條。本來我想著就這樣苦一段日子就好了,可讓我想不到的是,在一個周末我和老公回到婆家後,我卻發現婆婆的桌子上都是大魚大肉。

我當時有點不太高興的問婆婆:「媽,我們的日子過的那麼緊,您有多餘的錢能不能幫幫我們啊?」。婆婆說:「開什麼玩笑?我哪裡有多餘的錢給你們啊?我現在還靠著我兒子每個月給我一千塊錢生活呢」。聽完婆婆這句話,我看向了老公:「你不是說你沒錢嗎?」。老公低下頭說:「總不能讓咱媽餓著吧?」。
我生氣了,對老公怒喊道:「咱媽這種情況會餓著嗎?你看看她吃的什麼,再看看咱吃的什麼?我為了還房貸,就差把結婚時買的首飾賣掉了,而你卻倒好,每個月還給咱媽一千」。說完後,我氣的摔門而去。

當天晚上,我就跟老公說,要把房子賣掉,我不能因為一套房子,吃幾十年的白水麵條,如果是這樣,我寧願不要房子。老公開始同意,但是我用離婚威脅了他,他也只能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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