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裡兄弟兩個,我是哥哥,父親早早就因病去世了,這些年一直是母親一個人拉扯著我們兄弟倆,所以家裡的條件很差。

在我們這邊,男孩子基本上二十歲左右就定了親,可我因為家裡條件差,直到二十三歲了,還沒有人給我說親。母親無奈,只能放出話去,說願意讓我當上門女婿。後來,通過別人的介紹,我跟老婆結了婚,當了上門女婿,她是家裡的獨生女,父母都是做生意的,條件很好。
自從入贅到老婆家後,岳父母對我非常好,還把公司的生意交給了我一部分。而我為了感謝母親的養育之恩,自從婚後,我每個月都偷偷給母親打錢,有時候三五千,有時候七八千。這事我一直沒敢告訴老婆,我怕她知道後不同意。

直到五年以後,老婆還是知道了這事,她當時非常生氣,埋怨我不該瞞著她。最後,老婆跟我吵了一架,然後跟我離了婚,還把我趕出了家門。
無奈之下,我只能回到了我家,可我剛到家就傻住了,家裡的土房子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了小洋樓,院子裡還停著一輛小轎車,母親和弟弟坐在院子裡優哉游哉的聊著天。

見到我回來,弟弟連忙迎了上來說:「哥,你回來了,是不是來送錢啊?」。我愣住了,我問弟弟:「難道除了送錢,我就不能回來了嗎?」。弟弟連忙笑著說:「不是哥,我這不是快沒錢花了嘛」。我問:「你工資呢?」。弟弟尷尬的說:「我沒工作,你每個月給咱媽這麼多錢,我還工作幹什麼啊?」。
聽到弟弟這樣說,我對之前一直給母親打錢這事非常後悔,我為了他們被老婆趕出了家門,而他們倒好,竟然連工作都不找,安心的等著我給錢。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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