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繼父養大的孩子,從有記憶開始,繼父就充當了保護我和媽媽還有妹妹的角色,聽說妹妹就要結婚了,我趕緊從外地趕了回來,並準備了一萬元紅包,打算送給妹妹,妹妹是繼父的女兒,我們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自小一起長大,感情很深。結婚前夜,準備第二天婚禮事宜,繼父媽媽和妹妹說話到了深夜,聽到他們談話內容,我打算再給妹妹五萬禮金。

那麼我聽到了什麼?又為什麼這麼做呢?讓我從我的身世講起。
聽媽媽說,我的親生父親好賭博,輸光了家底後,就天天管我媽要錢,媽媽不給,父親就打媽媽,媽媽受不了這樣的日子,就和父親離了婚,為了不讓父親打攪我們的生活,媽媽帶著我嫁到了幾千公里外繼父的家,那時繼父的妻子剛剛難產而死,一個男人面對一個嗷嗷待哺的小女兒,正是焦頭爛額。媽媽需要一個家,繼父則需要有個女人照顧他的女兒,於是倆人各取所需就生活在了一起。
就像電影《牧馬人》中演的那樣,繼父和媽媽是先結婚,後談戀愛,因為沒有其它二婚家庭那些誘發矛盾的因素,繼父和媽媽一心一意的過日子,他們共同的願望就是把兩個女兒好好養大。印象中,繼父幾乎沒缺席過我的家長會,寒冬深夜裡,接我下晚自習的大多數也是我繼父,雖然我從小就知道這個疼愛我的男人不是我親生父親,但是從感情上,我就認為他是我爸,事實上,我也就喊他爸爸。小我5歲的妹妹更是乖巧,她從襁褓中就偎在媽媽懷裡,所以比我都依戀媽媽,媽媽也疼妹妹從小沒媽,盡其所能呵護妹妹,所以我們家看起來和原生家庭沒什麼不同。

我幸福的長大,順利的考上大學,畢業後留在外地發展,不能經常吃到媽媽做的飯,也不能經常看到繼父日漸老去的面容,想念他們的時候,也只能是給他們寄點錢,買點衣物。相比之下,留在身邊的妹妹做的就多了,打掃衛生,幫忙刷碗,洗菜,媽媽眼花了,看不清藥瓶上的字,都是妹妹給念,每次媽媽給我打電話,說起妹妹,都是一付滿意幸福的口氣,惹得我有時還有點小小嫉妒。
城市大了,人們之間交流反而減少,我的工作雖然順風順水,但是感情生活卻一直空白,就在繼父和媽媽為我的婚事犯愁時,妹妹的婚期卻到了,知道妹妹找了一個本分人家,我很為妹妹高興,作為姐姐,一定要送她一個大禮包才是,於是我準備了一萬塊錢,打算婚禮那天交給妹妹。因為我回家要倒兩次飛機,路上很是辛苦,到家後,繼父和媽媽就囑咐我什麼也不用干,好好休息就行,暈機的我確實難受得厲害,所以對妹妹說聲抱歉就回房休息了,繼父,媽媽和妹妹在客廳一邊扎彩球,粘拉花,一邊說著第二天婚禮步驟,注意事項等,他們以為我睡著了,聽不見,其實隔著一道薄薄的板牆,我聽得很清楚。

不知繼父想到了什麼,他忽然囑咐妹妹,「你姐在外地工作生活不容易,我看你結婚就別收姐姐錢了,她自己還沒成家呢,媽媽給的錢就代表姐姐了,你說是吧?」妹妹連說同意,聽媽媽說「姐姐拿錢是應該的」,妹妹打斷媽媽的話說,「哪有那麼多應該?以後照顧爸爸媽媽,就讓我來吧,姐姐在外地,回來一趟,實在不容易,以後就讓姐姐安心工作吧,這些話,爸爸都跟我說過,我理解,我也同意。」
聽妹妹這樣說話,我在隔壁感動萬分,繼父和妹妹絲毫沒拿我和媽媽當外人,他們就是我的親人啊,我決定了,明天婚禮上,我要給妹妹六萬,六六大順,我希望給妹妹的幸福討個好彩頭,雖然妹妹表示願意照顧繼父和媽媽,但是我絕對不能從此罷手不管父母,不能經常回來,那就以別的方式補償吧,夜深沉,人們看到我家窗戶發出的燈光一定柔和又溫馨吧,因為住在裡面的人,都在努力維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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