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裡的獨生女,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所以大學畢業以後,我就回到了家鄉工作,離爸媽近一點可以方便照顧他們。爸媽以前都是在老的國有企業上班,後來國企都在改革,他們年齡也大了,就逐漸下崗在家,雖然家裡條件一般,可爸媽還是把我捧在手心裡,幾乎是有求必應。
我回來工作了兩年以後,在朋友的介紹下,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鄭宇,他比我大兩歲,也是大學畢業就回來工作,接觸過幾次,我們很談得來,就順理成章在一起了。老公家也是縣城的,條件也一般,家裡還有個弟弟,早早就下了學打工了。

結婚以後老公對我挺好的,對公婆更沒的說,公婆也比較開明,從不摻和我們的事,逢人就誇我們,說兒子兒媳都孝順,因為不住在一起,所以我們相處的很融洽。
只是老公和公婆對這個小叔子太溺愛了,小叔子脾氣不太好,工作也不上心,找了好幾個女孩都因為這個跟他分手了,為此,他很苦惱。
那天我們都回公婆那吃飯,公婆說一家人都在,商量一下小叔子的婚事,我們這才知道,小叔子在外面處了個對象,最近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兩家人著急要結婚,但女方提出必須在縣城買房,否則就不結婚,打掉孩子,公婆沒辦法,只好跟我們商量。
公婆哪有錢買房啊,何況不只是買房的事,還要結婚彩禮什麼的要不少錢呢。我心裡一想,我們去年剛買了房,首付掏了二十萬,一家一半,我們家出了十萬,我工作這三年年攢了幾萬塊,剩下的是我爸媽給出的。老公那邊情況也一樣。現在每個月還兩千多月供,所以我們手裡也沒啥錢,估計最多就能湊個兩三萬意思意思吧。

說了了半天,錢還差一大截,也沒啥好法子。突然老公轉過頭來跟我說,「你父母不是在銀行還存了十幾萬麼,能不能給弟弟先買了房子啊?就當是借他們的,以後我們慢慢還。」哎,之前我父母無意中提起過這事,老公倒是記得清楚。
我聽了就不高興了,我父母現在不能工作了,退休金很少,以前好不容易存了點錢,就是為了將來養老用,怎麼能拿出來給你弟弟買房?虧你想得出來。我生氣了就直接裝傻不說話,這時老公又說了「要不然讓你父母把他們的房子賣了,搬來跟我們一起住吧,正好把賣房子的錢給我弟弟買房用,讓他們先結了婚再說。」
我無語了,很生氣,他們真是一家人了,合起伙來算計我們家。想的也太好了,我父母年紀大了,手裡沒點錢可不行,萬一以後有個生病啥的,就老公這幅德行,能指望得上嗎?我到今天算是看清楚了老公這一家人。

於是,我果斷拒絕了。老公說我不懂事,不為他們著想,哦,我為你們想了,你們誰為我父母想想?我跟老公大吵了一架。
我肯定不能讓父母賣房子,也不會把父母的養老錢要來給小叔子買房的,至於這一家,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大不了離婚,姑娘我不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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