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趙康,今年32歲,自己有家公司,做著點小生意,所以日子過得也算是有滋有味的,有個比自己小六歲的妻子,長得很漂亮,當時娶她的時候也是很風光,別人都羨慕,說我是癩蛤蟆吃天鵝肉,可是我有我的資本,妻子在向我索取的同時當然也需要付出,那就是放棄自己的一切在家相夫教子,還有照顧家裡的各種事。

她才二十多歲,玩心還很重,根本沒有什麼家庭觀念,每個月我給她很多零花錢,她基本都是買包買衣服化妝品,一些奢侈品,我讓她在家學習做飯做家務,她倒好直接去找了個保姆來,自己只管享受,我說我掙錢也不容易,不是大風刮來的,她卻從來不聽。
而且是越揮霍越瘋狂,她的手機是一更新換代她必須要換,對遊戲著迷,不出去和她的朋友們逛街喝下午茶,就會宅在家裡打遊戲,有的時候一打就是一天,我感覺我是在養個孩子一樣。

我媽催我們要個孩子,說這結婚都快一年了,兒媳婦肚子怎麼一直沒動靜,有個孩子也許能讓妻子踏下心來,不再這麼懶散了,可是畢竟我們聚少離多,生孩子這種東西也確實急不得,前一陣母親一直嚷嚷著不舒服,乾脆跑到我家裡來住了,想著也能受受兒子兒媳婦的照顧,我媽就像個小孩子一樣。
不巧我臨時去出了趟差,回家後,看到妻子竟然在給母親洗腳!可把我給感動壞了,想著我媽來這一趟把妻子給「大改造」了,可真是沒白來啊。瞥眼床頭,老婆還在一邊打著遊戲!在一摸盆里的水都涼了!我直接給妻子倆巴掌。

妻子還委屈的坐在地上哭起來,我媽被晾在一旁,她在那打遊戲,洗腳水早就涼了,你們說她過分不過分?我做的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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