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她是通過相親認識的,兩家都是農村的,只不過我家因為拆遷,家裡面是多了一些拆遷款,算是比別的家庭過得要好一點,可是畢竟不是什麼富裕的家庭,後來兩個人認識之後,覺得對方都還不錯,就相處了一段時間,也是在家裡面的催促之下,兩個人才開始商量結婚的事情。

畢竟,在我們那邊結婚一般都是比較早,而且這兩個人,年齡也不算小了,相親的目的也無非就是為了結婚,所以這兩個人後來也是,就覺得還不錯,就到了結婚的地步,可是讓我怎麼都沒有想到的是,就在兩家人在一起商量婚事的時候,那邊女朋友的母親竟然張口,就要走了17萬,我們那邊彩禮一般雖然說要的比別的地方都貴了一點,可最多也無非就是10萬塊錢就到天了,可是哪裡想得到這,女朋友的母親竟然張口就要找17萬,我爸媽也是有點反對,後來是我不願意兩個人因為這點事情就分手,所以我才讓拿出來那麼多錢,我家就答應了這個要求。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就因為這個緣故,那邊就覺得我家好欺負,覺得我家不管他們提什麼要求都會答應的,我沒有想到,到結婚那一天女朋友的母親說什麼,要我再給加8萬塊錢,說是女朋友,今年25歲了,要我湊夠25萬,我當時整個人都蒙了,哪裡有坐地起價的呀?我也是直接就說了一句,你女兒今年25歲,你就要25萬,難不成你女兒52歲,你還能要52萬不成?說完我直接扭頭就走了,你們說怎麼有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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