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結婚七年後選擇了離婚,主要原因是感情不和。平時我們倆各自忙於工作,彼此交流的時間越來越少,時不時就會為了家庭里的各種瑣事爭執,比如家務活的分攤和女兒的教育問題。
現在這個社會,別說生兩個孩子,就算一個能養活也是很不容易的。若是光靠前夫一個人上班賺錢養家,又得還房貸車貸,又要供女兒讀書,還有我們一家三口的衣食開銷,他那點微薄工資根本是不可能的。
那我就必須也得出去工作了,賺錢補貼家用。在這種情況下,前夫卻依舊覺得所有的家務活該是我做,甚至連女兒的作業輔導也該我管,你說我們倆能沒有矛盾糾紛產生嗎?

有時我下班晚了,前夫回來我還沒開始做飯,他就不爽了,好像我犯了多麼不可饒恕的罪過一般。我對前夫的要求一點點降低,最初希望他有時間能買菜做飯,後來只盼他少發點脾氣,不要對我挑三揀四就好了,可即便這樣,他也做不到。
終於,在女兒五歲那年,我和前夫提出了離婚。當時前夫死活不同意,給我提了很苛刻的要求,他說若是我堅持離婚的話,只能帶著女兒凈身出戶,他什麼都不會給我的,甚至連女兒的撫養費也沒有。
前夫大概以為這樣就可以嚇到我了,可我還是選擇了離婚,因為我真的是受夠了從前的那種生活。我每天在外面辛苦死了也就算了,回來還要累死累活,關鍵是還不討好啊。

離婚後,我和女兒出去租了房子,離前夫並不遠,為了方便我上班和女兒上學。一個人養女兒,我的壓力更大,只能在工作上更加拚命。也因此,我加班出差已經是家常便飯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唯有拜託前夫帶下女兒。好在他還不算太壞,每次都答應了我。
這次,我要出差一個月,這還是最長的一次。於是,我就喊前夫直接住過來,他依舊順從了。
臨走前我還是挺不放心的,之前的話,我就離開兩三天,最多一星期,他們父女倆每天叫外賣吃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可這次要這麼久,女兒天天吃那些沒營養的東西,我有些擔心。
即使如此,我也不敢再對前夫提什麼要求了,只能等自己回來好好給女兒補補身體了。

出差在外,我每天都會和女兒視頻。有一次我問她那天吃的什麼,女兒竟然說是爸爸給她做的飯。我聽完心裡覺得蠻不可思議的,想著或許不過是碗麵條或是簡單的蛋炒飯吧,畢竟前夫可不會做菜。
哪知,在我回來的那天,推開門就看到了一桌的菜,我還以為是前夫點的外賣,剛準備說他怎麼點這麼多的。結果我話還沒說出口,女兒就偷偷告訴我說這些都是她爸爸親手做的,我當即就傻了。
我怎麼也沒想到前夫會有這麼大的改變,現在他求我復婚,我挺糾結的,你們說我該答應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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