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媳每月給婆婆300元生活費,五年後婆婆哭著說別再可憐我了
孝順,有兩種:既精神和物質。
而現在的年輕人都忙,父母也都理解,支持兒女的事業,很多時候,都是不願意麻煩自己的子女,覺得自己能湊合就湊合,不想麻煩兒女,畢竟現在年輕人生活壓力大,作為父母,不能拖後腿。
我和老婆結婚八年時間了,這八年,都在努力中度過,因為當時結婚的時候沒有錢買房,所以這些年,我們倆都很努力,而我爸爸去世的早,一直以來,都是我媽媽一個人生活,對於她的生活狀況,我也很擔心,可是在大城市租房子,真的很不容易,我也想努力掙錢,買一個大一點的房子,把我媽媽接過來一起住。
家裡的財政大權是由我老婆掌管,她每個月會給我媽300元的生活費,在農村,菜是自己的,就買點米麵油,也不會有太多的花費處。

我和老婆是同一個鎮子上的,兩家相距只有15里地,也就是7.5公里,算不上遠,很多時候,我忙,所以都是老婆回去看望三位老人,基本上是一個月回去一次,因為孩子在我丈母娘那裡。
對於錢,我沒什麼概念,畢竟不在自己手裡,花多花少,我也不想知道,我平時零花錢也不多,但是也沒什麼花銷的地方,所以,算是比較節儉的好男人。
其實當在五年前我老婆給我媽每月三百塊的時候,很感動,有這份孝心,真的很不容易。
然而,五年過去,我媽媽突然哭著對我說,別再可憐她了,她不想要那些錢,她自己賣點家裡的糧食夠零花,我問為什麼,怎麼回事,後來才知道,我老婆給她爸媽一個月2000塊錢,還給她弟弟買了房子 ,怪不得去年我提買房的事情她很反對,說沒錢。

我以為是這些年還沒攢夠,原來是都給娘家人了,我媽確實不需要這300塊錢,我爸爸走的時候,多少留下一些錢財,我媽也捨不得花錢那種。
原來我媽是心疼我,不是覺得錢少,我以為是300塊錢不夠用,人的私心什麼時候都有,只是這種做法,最起碼吱我一聲,可是我卻一直蒙在鼓裡。
她這麼做是在傷害我們的感情,有些事情我不說,也不管,並不是代表我就沒有知情權,給她弟弟買房子,可自己連住的地都是租住別人的,不知道腦子裡是怎麼想的。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