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蘭未出嫁前一直為娘家付出,這結婚後就一直為婆家付出。
在旁人眼裡桂蘭是個孝順懂事的女兒,也是個賢惠能幹的媳婦,桂蘭家裡是兩姐弟,出生在一個普通的五線小城市,初中畢業後就沒有讀書了,當時就跟著親戚去了南方沿海城市打工。
在她十幾歲的時候,就早早的幫父母做家務做飯,還有照顧比她小兩歲的弟弟,她話不多,可是最聽話。
從來不會找父母買這買那,她知道父母打工不容易,而且還有個比她小的弟弟,要買什麼應該是弟弟優先。
後來出來打工賺錢,她每個月都會把工資打給母親,因為在工廠上班,包吃包住,她自己也不花什麼錢,所以每月的工資也基本都是往家裡打錢。
每年過年回家,總會給父母和弟弟買很多衣服,用的,而她自己一件外套能穿幾年,她總是為家人考慮勝過自己。
後來在工作上認識了丈夫阿軍,阿軍比她大4歲,結果一次婚,不過前妻去世了,當時阿軍主動接近桂蘭,對她好,第一次嘗試愛情滋味的桂蘭,很快就被阿軍給打動了,兩人戀愛了。
對於父母來說子女的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當時桂蘭有21歲,也是可以結婚的年紀了,桂蘭初次把阿軍帶回家,雖然父母覺得阿軍離過婚,對這個有點不滿意,可是看到阿軍挺沉穩的,也同意了這樁婚事。
兩人結婚後還是在外地打工,一年後桂蘭懷孕了,不過桂蘭一點都不嬌氣,到懷孕第5個月的時候才辭職在家。
婆婆因為年紀很大,加上身體不怎麼好,所以並沒有來照顧她,在懷孕期間母親就來過兩次,主要就是送些吃的,在家裡住了幾天就回去了。
而阿軍自己也在忙工作,所以桂蘭可以說是自己照顧自己。
兒子生下後,桂蘭在家呆了半年就去上班了,兒子就是在婆家、娘家兩邊住,畢竟小兩口就是個打工的,有了孩子壓力更大,桂蘭不可能專門在家帶孩子。
從孩子出生後,阿軍和桂蘭是更加拚命工作,掛蘭更不容易,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還要收拾屋子,做家務,第二天又早早起來做早飯。
桂蘭總覺得這些都是應該的,家務做飯這些就是女人來做的,而阿軍的確有些大男子主義,除了工作之外,平時在家裡也是個甩手掌柜,什麼活都不幫忙做。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儘管結婚這些年了,桂蘭一直對娘家很好,除了時常回去看看父母,還總是跟弟弟聯繫,平時弟弟沒錢用了,她也總會給些,不過這些都是背著阿軍,沒有告訴他。
轉眼兒子也六歲,兒子大了些後兩夫妻就把孩子接回身邊,想著他們來帶更好些,而這兩年兩人手頭上也存了些錢。
前段時間弟弟來找桂蘭借錢,於是桂蘭就悄悄借給了弟5萬,這件事她不敢跟阿軍說,當時弟弟急用,桂蘭很爽快的就答應了。
可是幾天後,丈夫阿軍卻為這件事跟桂蘭鬧離婚。
那天桂蘭下班回家,兒子看到媽媽回來了,連忙上前迎了過來,然後伸出腳,對著桂蘭說:媽媽,你瞧我腳上的新鞋子,好不好啊?
桂蘭馬上就說:好看,然後就問孩子是不是爸爸買的。
兒子搖了搖頭說不是,其實這鞋子是弟媳婦給孩子買的,這天弟媳來家裡送來一箱水果,說家裡親戚給了兩箱,太多了,就拿來了一箱。
當時弟媳還說感謝桂蘭借給他們五萬塊錢,還說要給孩子買雙鞋子,這件事就被阿軍知道了。
桂蘭心想壞了,也正如她想的,阿軍很生氣,非要跟她鬧離婚,說桂蘭背著他把家裡的錢借出去,還一借就是五萬,覺得桂蘭太不像話了,原本一個好好的家,結果鬧得天翻地覆,桂蘭也傻眼了,一直試圖去挽回。
結為夫妻不容易,離婚不是開玩笑,絕對不能在氣憤的時候做出這個決定,夫妻間也要多理解,要多溝通才行。(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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