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從小到大就不知道我的親生父母是誰,說到底,我也是一個命苦的孩子,因為在我剛出生的時候,就被自己的親生父母給拋棄了,雖然我不知道什麼原因,可是我知道,他們一定是不愛我,不在乎我的,要不也不會拋棄了我的。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是在福利院的,後來我被養父母給領養了,本來以為自己會過上幸福生活了,因為剛到養父母家的時候,他們的確都對我很好的,可是後來,他們有了自己的親生孩子了,所以他們就不愛我了,也不疼我了,他們就愛自己的孩子了,那就是我的弟弟。
怎麼說呢,我並不恨養父母,因為我覺得他們能夠養大我,就已經很好了,我始終對他們都是懷著感恩的心的,雖然他們不疼我,可是我也從來沒有想過要找我的親生父母,因為我覺得當初他們拋棄了我,肯定就是不愛我,而我更沒有找他們的必要了。雖然養父母對我不是很好,可是從小卻沒有少了我的吃穿,我還是一樣長得好好的。
養父母條件也不是很好,所以家裡也沒有多餘的錢讓我上大學,我初中畢業就輟學了,後來出去打工了,弟弟上了大學,養父母總說,他才是全家人的希望,在我的心中,我也是希望弟弟能夠過得好的,所以在我打工的時候,也是捨不得吃穿,總是把省下來的錢給弟弟的。
後來弟弟也大學畢業了,而我也結婚了,在我結婚的時候,娘家也沒有什麼陪嫁,不過婆家給我的彩禮,娘家也一分都沒留,養母說這些錢讓我留著以後過日子用的。現在我們結婚也有三年的時間了,這三年來,我和老公的日子也過得不錯,我也覺得生活挺知足的。
前不久,娘家的房子拆遷了,一共分了三套房子,知道這個消息,別人都說,娘家肯定會分給我一套房子的,可是結果卻是養母把家裡的這幾套房子都給了弟弟,就算他們留了一套自己住,房產證上也寫了弟弟的名字,這無非就是讓我死心。
當時我心裡也有不舒服,可是我也沒有說什麼,可能養父母也怕我會惦記這些財產吧,所以養母直接給我發了一條簡訊:閨女啊,你不是我親生的,所以家裡的財產,你一分錢也沒有!我們養大了你,不求你能夠報恩,但是這些財產,我們不會給你,你以後也不要惦記這些財產,你恨我們也好,不恨也好,這些話,得和你說明白。
看了養母的簡訊,我笑了,然後直接就說了,我不在乎這些的,並且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分這些財產的,其實養父母養大我,我已經跟感激了,就算他們偏心,就算他們什麼也不給我,我也不會計較的,並且他們養大了我,我以後也會好好的孝順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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