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前妻結婚這幾年一直都不太和平,她這人說風就是雨的,一驚一乍的,總懷疑我在外面有其她女人。
我家開了個小飯館,找了兩個人幫忙,她總懷疑我和這些人有關係,加上這兩年沒賺到什麼錢,她天天沒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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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我以前處了個對象,都快談婚論嫁的時候。人家把我踹了,這個在她眼裡好像是我有多大錯,人家才把我踹了。
我們之間很多小打小鬧,去年小舅子想做生意找我借錢,我當時自顧不暇,沒有答應,老婆為這事流掉了孩子,我們當時冷戰一個多月,日子差點沒過下去。
她明明知道我喜歡孩子,前幾年說想緩緩,我也隨她了,打掉孩子後,我們關係迅速惡化,年初我說想今年生孩子她說除非我把店面轉給她,我氣得直接提了離婚,沒想到離婚她倒是很爽快簽字。
只是離婚後她拿了部分東西去她好閨蜜那裡,她閨蜜也離婚了,她隔三差五的回來,有時候心情好還做點兒飯,我不知道她到底什麼意思。
這都離婚八個月了,她還沒完全搬走,我的這套房子是當時我爸媽給我買的,是他們的老本,雖然我也沒打算找對象,可這樣算怎麼回事啊。
上周我找她聊了聊,我的意思是說她如果真想好好過,我們就復婚,再生個孩子過日子,她要是不想過,那我們就斷乾淨,當初離婚時也給了她10萬塊錢,我們就一拍兩散,老死不相往來。
當時我說這話的時候,前妻很不屑一顧,她只說了三個字,「不可能」。
我真是傻了,她現在不搬走,也不願意復婚,我真不知道這麼讓她搬出去,這叫怎麼回事啊?
我們結婚3年了,現在也不想鬧得那麼難堪,可前妻不搬出去,我爸媽都沒法住進來,我媽還想著讓我們復婚,湊合過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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