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今年26周歲,就算不說相貌堂堂,好歹也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原本我應該找一個女朋友,戀愛個一兩年,然後情投意合的結婚生小孩,但是現在,在我和我前女友分手第四個月的時候,我被人告白了。按理說我應該很開心才對的,但是我卻絲毫也開心不起來,因為對我告白的這個人,是一位已經39歲的大姐,比我大了都不止一輪了,而且還是個離了兩次婚,帶著孩子的。
這位大姐是我經常去的一家飯館的老闆娘,以前因為喜歡吃她家的砂鍋酥肉,我就經常來,還會帶我女朋友來。那個時候真的把她當成了一個長輩一樣的人,有時候我和女朋友來的時候,她還會送我們兩瓶涼啤酒,不忙的時候就會坐下來和我們說說話。那個時候完全沒想那麼多,就像是和朋友聊天一樣。誰知道就在和我和我前女友因為感情不和分手之後,我自己來這邊吃飯,她又過來和我聊天,那個時候是真的傷心,也沒人能說說話,這飯館老闆對我來說,就是一個算認識,但其實根本就不認識的人。
她不知道我叫什麼家住哪裡幹什麼的,我也不知道她的具體情況,這個時候恰好激起了我的傾訴欲,我就想告訴她,我發生了什麼,我很難過。那天我和她說了很多,喝了很多酒,最後她安慰我,世界上好女人多著呢。我付了錢,就從飯館出來打車回家了,中間好幾天沒去,等到上周末的時候,我又去了,因為是晚上,客人並不多,她忙完過來看我自己在喝悶酒,就和我說話,說了幾分鐘,她全程都在誇我,說我對我前女友很好什麼的,最後說,她很喜歡我,如果我不嫌棄,她可以和我在一起,說什麼慧眼識珠,她就是我的伯樂之類的。
嚇得我落荒而逃,到現在都沒敢再去過她那小飯館了。我真的感覺有些崩潰,本來我就已經很傷心了,為什麼她還要這樣。



別拿我開涮了,她比我大13歲,帶倆孩子,已經結過兩次離了兩次了,我怎麼可能同意,再加上,我們倆不可能有交集的。
編者按:
愛情是沒有任何界限的,也無法阻擋的,如果她的行為困擾到你了,就和她講明白。愛情這種事情是無法控制的,如果不喜歡就拒絕,但是不要踐踏對方,每個人都是有尊嚴的。如果不想和對方再有交集的話,那就不要再去那裡了,就這樣靜靜的在彼此的生活中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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