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是一個農村出來的孩子。據說,小時候生活條件很艱苦。上學的時候,都捨不得穿著鞋子去上學,都是光著腳在路上跑,到學校門口再穿上,當我聽到這個事情的時候,真的有點不敢相信。
老公家裡有三個姐姐,現在老家拆遷分了幾套房子,四個孩子一人一套,公公婆婆住的那一套就在他們百年之後留給孩子們自己分,婆婆這樣做很公平,我也沒有什麼意見。
關鍵婆婆心裡的小算盤讓人氣氛,她覺得三個女兒都在自己身邊,以後就不用指望自己的兒媳婦。所以對我特別凶,她說自己當年在婆家受過的苦太多了,所以看著我享福就受不了。
手裡有錢也是全給幾個女兒,我是一分也別想見到。特別在我懷孕期間,都是在挑刺,說我不會做飯,說我不懂收拾家,說我衣服洗的不幹凈,總之沒有一樣是她能看得順眼的。我後來直接和婆婆鬧翻了,當時就說我不要房子了,以後也別指望我養老。
婆婆笑了,她這麼多孩子還用的著我,當時我們簽了協議。搬出去後,婆婆就把房子賣了,把錢分給他們幾個女兒。後來老公接到電話,說婆婆出了車禍,大腿骨折需要人照顧。
三個女兒都不吭聲了,覺得照顧老人是兒子媳婦的事情,她們是嫁出去的人,三姐直接說:「還伺候什麼,年齡都這麼大了,死了算了。」大姐二姐都有小孫子要照顧,婆婆這才想到了我。
我笑著拿出當初簽的協議,婆婆哭了,悔恨當初不應該這麼對我。可已經晚了,她需要照顧就找她三個女兒,反正我不問,大家說我做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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