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我爸媽跟公婆要了十萬塊的彩禮,雖然說十萬這數目並不是特別大,但對於剛幫我們買完婚房的公婆來說,十萬已經很多了。公婆不太願意給,但看著老公很想娶我,最後還是拿了出來給我爸媽。
雖然說我爸媽拿了十萬的彩禮,但給我的陪嫁不過是一些便宜的家電,還當著我的面說,弟弟快結婚了,那十萬塊要留給弟弟結婚用。雖然當時心裡挺不爽的,但老公安慰我說,畢竟一家人,就算了吧,我們以後好好過日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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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弟結婚,我媽讓我給三萬塊的彩禮,我當時不願意,就給了八千,我媽就因此和我吵了一架,說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果真是潑出去的水,處處向著外人,還讓我以後沒什麼事別回去。那次回家以後,我媽再也沒聯繫我,而我還是每個月給她打五百塊生活費。
大半年過去了,我也懷孕了,我懷孕以後,身子一直很不好,公婆就從老家搬過來照顧我。就在我懷孕六個多月的時候,婆婆腸胃不好住院了,公公在醫院照顧她。不知道我媽是從哪知道我婆婆住院的事,她打電話給我,說她以前說的話都是亂說的,讓我別放在心上,還讓我回娘家去養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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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想著我好久沒回娘家去了,趁這個機會回去看看也好,我媽也是過來人,有她照顧我也是好的,起碼可以減輕我老公的負擔,不用他又要忙工作又要照顧婆婆還要擔心我。
我媽把我接回娘家後對我很照顧,每天給我做各種好吃的營養品,還會給我準備水果,我當時真的以為我媽是醒悟了,看到我這個做女兒的好,不再重男輕女了。我萬萬沒想到,她只是在討好我,想我借錢給弟弟做生意。
我媽跟我說,說我弟想和朋友一起合作做水果生意,讓我借他五萬塊錢。我當時是好聲好氣的和她解釋,說我又要還房貸又要養孩子,沒那麼多錢。她一聽我不肯借,就怒了,拍著桌子跟我說:你在城裡住了一年多了,會沒錢,我看你是存心不想借給你弟,你心裡根本沒有我們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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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就急了,拿起手上的碗和水果都往地上砸了,我說:我心裡沒這個家?我每個月給你和爸匯的錢就不是錢嗎?弟弟有手有腳的,憑什麼他結婚做生意都要我給錢!我也有我自己的家庭要養活!媽,以後沒什麼事我就不回來了。
我就不懂了,明明我比那扶不上牆的弟弟更懂事,更孝順我爸媽,為什麼他們還是會這麼偏愛我弟啊?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我不可能一直圍繞著我弟轉,我不能再幫他了,你們說我做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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