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鄭義是同一個公司不同部門的同事,當初因為玩公司年會的互動遊戲而漸漸熟識了起來。老公的爸爸在他進公司的第二年因病走了,就留下他媽媽和他兩個人,他是家裡的獨生子。我和他算是日久生情,因為都是單身,而又年紀不小了,而且又互相不討厭,於是我便主動追求了他,我們就這樣慢慢走到了一起。
論家庭條件,我們家稍微好些,我爸媽都有自己的生意,而老公家因為在農村,爸媽都是老實的農民,所以條件差些。不過我和爸媽都是從來不以財富來評論一個人的。因為老公上進,有教養,會討我爸媽的歡心,所以幾個回合下來,我爸媽算是完全繳械投降,準備把他們養了二十四的姑娘給嫁了。
考慮到老公家的條件,我爸媽還替我們付了房子的首付,連禮金都沒有要,婆婆也是對我十分客氣,每次回家,都像我是遠方來的貴客一樣。不過其實,我倒希望她能對我隨便點,像閨女一樣。
上個月,婆婆因為不小心摔倒骨折,住進了醫院。都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我知道了,便拿著兩萬去了醫院。因為摔得比較嚴重,所以醫生說要住一些時日。
我正愁著怎麼辦,沒有人照顧婆婆,我和老公的工作又沒辦法長期請假的時候,婆婆開口了:「沒事兒,小紅,鄭義的一個遠房表妹招娣剛好也在我們成州,我已經跟她打好招呼了,她明天就來照顧我。」
「媽,這合適嗎?」
「合適,有什麼不合適的,你就安心上班去吧」。因為確實工作也走不開,只能這麼辦了,我還交代老公,拿點錢給他的表妹,他滿口答應。
那天老公給我電話,說媽的住院錢不夠了,讓我取五千,我不敢耽誤,跟單位請了1個小時假去了醫院,交完錢路過護士站的時候,無意聽到兩個護士間的談話:
「501的11床老太太還真是命好啊,兩個兒媳婦都好孝順,一個二話不說的掏錢,一個任勞任怨的照顧,現在,這麼好的年輕人,已經太少啦。」
原來說的是我婆婆啊,我笑著插話:
「那是我老公的表妹,不是我婆婆的兒媳婦,我老公家就他一個孩子。」
「這樣啊,我看那女的平常叫你婆婆都是一口一個媽,可親熱了,而且是她那天告訴我的,她是你婆婆的兒媳婦呀。」
護士的話猶如一把刀扎在了我的心上。難怪當初結婚的時候,他的同學看到我是新娘還跟鄭義開玩笑似的說:「我還以為你娶的是招娣呢,原來找了個城裡媳婦兒」。
好你個鄭義,你這是想家裡一個外面一個啊,好啊,我就成全你,好讓你跟你的「小表妹」在一起!我跑回家拿起我們的結婚證,就去老公公司,硬拉起他,就要去民政局。
「老婆,你別衝動,我跟她真的沒什麼?」
「你的話,留著對你的小表妹說去吧,我不會再相信你了。你不走,我們就起訴離婚吧,」說完,我打了輛車,絕塵而去。
老公一路追到了家,跪下來求我原諒,並保證一定會和那女的斷了,讓我有一絲心軟,你們說,這樣的老公,我到底要不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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