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前些日子結婚了,作為大姐的我自然是高興的,畢竟對於我們這個家庭來說,已經好久沒有那麼大的喜事了。可是,弟弟結婚的時候,我給了2000元紅包,沒想到卻是這樣的結果。
說來話長,弟弟的老婆是相親認識的,發展速度很快,聽說三天就帶到家裡住了。我第一眼看到那個女孩,沒什麼特別的感覺,知道是弟弟喜歡的類型。只是後來聽後媽講,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後媽給了一百塊錢紅包,不到一個小時就被那女孩當面說怎麼給那麼少?
後媽自然是無語回應。她也不想想,一個農村婦女,天天在工地幹活,本來收入就不高,基本沒什麼積蓄,給一百塊錢見面禮也算是有心了,沒想到那女孩那麼直接。這也就算了吧,她當著眾人面打電話跟朋友說三道四,用的是客家口音,我為我不會聽,卻沒想到一言一語我都聽得清清楚楚。可是為了弟弟的人生大事,我也就不說破了。
我也不知道弟弟喜歡她什麼,反正兩個人的關係發展得很快,不到半年就說要結婚了,比我還急。但親戚們似乎並不是太喜歡這個女孩,自從她搬來住後,就很少親戚過來吃飯了,其中的原因大家大概能猜得到。我也無所謂,反正我在鎮里租房子住,一個月才回兩次家。但父親的態度比較明確,只要弟弟喜歡,其他的就無所謂了。
其實,我跟弟弟以前感情很好,特別是親媽走了之後,我就感覺有責任照顧好他。所以,出來打工時,我還親自帶他到工廠。後來又省吃儉用,攢了些錢把家裡二樓裝修了一遍,又買了沙發、電視等物品,留給他結婚時用。我也是個打工女孩,但作為大姐,我不做這些,誰又能幫他呢?父親成天在家打麻將,不跟我要錢就不錯了,等他是肯定沒好結果的了。
我男友也理解我作為大姐的苦心,很支持我的做法。但是在弟弟結婚這件事情上,他們兩個的做法卻讓我有些不能理解。我們家本來就是窮苦家庭,那女孩卻提出要四萬塊禮金,後來才知道是要買車。她是這樣安排的,四萬禮金全部作為車的首付,她們家再貼三萬,把首付湊齊。
其實,那四萬塊錢是親媽意外身故時得到的賠償金,以前家裡花掉一些後,只剩下這點了。但這樣一來,結婚擺酒的錢就一分都沒有了。後媽只能拿出了自己攢的8千塊,再借了7千,湊夠1萬5千,給了弟弟作結婚費用。那女孩拿得也開心,卻整天回來就問我父親要錢,說做給錢兒子結婚是做父親的責任。我父親一直怕兒子娶不到老婆,被村裡人看不起,所以即便受了准媳婦的氣也選擇了忍受。
據說弟弟自己有一點積蓄,跑到深圳去拍結婚照,總共花了5000。我提出送個手鍊當結婚禮物給弟媳,但溝通後才發現無法滿足她的要求。我的心理價位在3000元左右,她一開口就要6000多的,我只能選擇暫時考慮一下,後來就不了了之了,畢竟那是我兩個月的工資啊!我確實給得起,但我也要考慮男友的感受。
弟媳還讓父親去借錢,她心裡的小算盤打得很精:誰借誰還。而有點錢的親戚卻說要弟弟親自來借,其他人來借一律不給。後來也沒有了下文,但婚禮還是正常舉行了。
婚禮那天,大家還是很高興的。我給了弟弟紅包,裡面有2000塊錢,這是我最大的能力了。因為,我也馬上要結婚,而且房子剛剛裝修好,我和男友的錢全部花光了。這2000塊錢還是他做兼職賺來的。
婚禮結束,親戚們都走了,我上了二樓弟弟的新房,想要向跟祝賀幾句,卻感覺氛圍不對。
兩個月後,我的婚禮也擺上了日程,回家跟父親和後媽商量具體事項。那時才發現我的的2000元紅包如此的卑微,後媽跟我說,弟媳已經明確了,父親在弟弟結婚時沒出錢,那大姐結婚時也不要出一分錢,什麼嫁妝也不要給她。而且,她們結婚剩下的餅乾、花生、利事封作用品,一律不得動用,「難道還要我們做小的給她買東西嗎?」這是那女人的原話。
我聽了很失落,不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結果。男友安慰說,你父親嫁女兒,關那兩個人什麼事?不用管他們,大不了不用剩下的東西,以後跟那兩個人保持距離就是了。
話雖如此,可是姐弟之間,為了這樣的小事搞成這樣,真是心寒。但是,我確實已經盡力了,也無愧於心。現在想想,給你2000還算多了,早知道一分不給!你結婚,關我什麼事?
我這麼想,算是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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