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公婆就承諾說,讓我和老公先和他們在一起住兩年,他們再攢點錢了就給我們買新房子。我當時也是新媳婦兒害羞,人又傻,就這麼相信了。婚後兩年和公婆住在他們單位的職工小區裡面,雖然房子舊點但面積其實還不算小,住著也還算可以。而且去年的時候公婆也的確買了一套房子,我和老公陸陸續續的也把房子裝的差不多了,想著馬上就能住新房子我真是每天都是笑醒的。
然而我千想萬想也沒想到,最後事情會變成這樣。那天婆婆把我叫到她房間裡,拿出一對金手鐲對我說這是她媽媽給她的,現在要給我。然而還沒等我笑出來,她說出了真實目的,想讓我們把新房子讓出來。她說小叔子的女朋友懷孕了,要馬上結婚,女方要求必須有房子。
我當時把鐲子一扔就說不行,我不答應。接下來公婆就開始先勸老公,說小叔子從小體弱多病一家人怎麼怎麼照顧他,說老公是大哥要怎麼怎麼讓著他。老公被勸服之後就開始勸我,翻來覆去就是那套話。最後婆婆說把我們裝修的錢還給我們,還把這套老房子給我,我這才勉強答應。當時為了考慮限購政策,我和老公就把老房子的房產證改成了我一個人的名字。然後小叔子兩口子就高高興興搬進了新家,結了婚。公婆也不好意思天天在我眼前晃,就說老了爬不動樓梯,在一樓租了一套小房子他們住。
這樣過了兩年多,我們這邊要修建一個體育場館,不多不少就要把我們這棟樓給拆了。不但要陪我們一套等面積的房子,還要賠償我們一筆錢。這消息傳出來婆婆和小叔子就急了,幾次上門找我商量拆遷款的事。我就納悶了,新房子你們要我給了,這老房子都給我了你們還操什麼心?這分家分家,有錢就上還分什麼家?
最後我忍無可忍,我說這房子現在是我的名字和小叔子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管是賠償三萬還是賠償三百萬我都不會分他一毛錢的。當初是你們苦口婆心讓我把房子讓了出來,哪有好事都是他一個人的,就算是打官司,我也絕不會再讓步了!(圖文無關,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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