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帶兒子來看我,相隔五年後的重逢,我跪著流淚

情感生活| 2017-12-20| 檢舉

最終也是我提出來的離婚,前妻什麼話都沒說,僅有的要求就是要把其時現已八歲的兒子帶走。其實我是捨不得兒子跟前妻的,但怎樣辦前妻很堅持,而且兒子也願意跟前妻。

還說的特別有理,「哪個老闆天天自己忙活幹事的,都是底下人在做。」這是她的原話。我固執不過她,漸漸的也甩手了生意的工作。

外債,職工薪酬,家庭膠葛一下子全堆積在我的頭上來,此刻我才理解本來她不是愛我,而是看上我的錢,跟我成婚兩年,就是把我給架空瞭然後留下一堆爛攤子。

最終公司破產,我也再次的離婚了。可笑的是我僅有的房子她居然還要分走,說走法律程序。我跟她說那負債怎樣算,她居然說那是我個人的工作,我茅塞頓開。

之後把僅有的房子賣了發了職工的薪酬,欠款供貨商的錢有破產維護,我實在是還不起了。最窮的時分身無分文,我怎樣也不曾想到會流浪至此。

隨後招待著兒子喊爸爸,兒子不做聲。本來她跟我離婚後一向一個人日子,用我給的錢出資兩套小房子,是首付的。自己也在上班,知道我的遭受後這次特意來看我。並說:「早些年買的房子這幾年翻了很多倍,問我是否知道錯了。」

現在的我們現已復婚了,而且她也賣掉了一套房子我們得了部分現金。我準備重新開端,持續做生意,我今天把自己的故事說出來就是想以此記住這個經驗,而且必定不再孤負前妻對我的好,對我的再造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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