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養我十年,結婚當天她做一事,我磕3個響頭,從此不相往來

情感生活| 2017-12-13| 檢舉

我從來沒有見過自己的親生母親,聽村裡的老人說當年面臨「保大人還是保小孩」,我的奶奶選擇保我,某曾謀面的媽媽在我的內心一直是情感上的坎,小時候爺爺奶奶把我帶大,我幾乎沒有享受過父愛和母愛,所以旁人對我任何一個親昵的舉動,我都會煽情許久。

後來爺爺奶奶去世,我爸帶著我再婚,現在的後媽也就是我的繼母對我一點不好,爸爸常年在外務工,她在家經常打麻將,而且還和多位男人有染,只要輸錢或者不高興,都會把我暴打一頓,這種棍棒交加的日子我過了整整十年。參加工作的第一年,爸爸病重,繼母主動放棄治療,爸爸去世後繼母很快和別的男人生活在我家。

我沒有親人,沒有爸爸媽媽,面對自己婚姻情感的時候,我顯得特別沒有底氣,沒有人為我把關爸媽未來的兒媳,沒有人為我在感情上指點迷津,結婚的頭一天,我跑到爸媽的墳上痛哭了一場,或許是對思念的召喚,或許是我對生活的重生。

繼母和我爸這幾年賺了一點錢,她還有一個親閨女在老家,家裡的大部分積蓄她都一分一厘攢起來留給了我妹,雖然我的日子過得很拮据,但對於我這種極度奢求感情的人來說,金錢似乎覆蓋不了多年的養育之情,哪怕十年的暗無天日。

我結婚那天,婚事是在老家舉辦的,繼母願意出面參加,當天一大早她就把我拉到房間,雙手遞給我兩萬塊錢,語重心長地對我說:

「這點錢是當年你爸委託我留給你結婚用的,家裡這些積蓄都是我們兩口子的辛苦錢,你年輕還有能力賺,所以你結婚後我們就算兩清了,本來就沒有血緣關係,加上你爸走了多年,以後就不來往了吧,免得尷尬。」

事後我才知道我爸當年留下了40多萬的積蓄,他一分不給我,家裡的房子是我爸的名下,他過戶到自己的名下,而且一再強調以後不要我回這個家,不要再聯繫她了,說白了我們之間再沒有任何關係了。

很多人勸我通過有效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即便十年的恩情,可我每天生活在痛苦之下,不必可憐這種老女人,但是我拒絕了,臨走的時候我下跪磕了3個頭,表示以後絕不來往。

老婆說我這樣做不應該,畢竟養了我十年,做人不能沒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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