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也認識這位朋友的女友,感覺他們兩人感情不錯,拍拖好幾年,每年都固定去一、兩次旅行,起初我還以為他會跟我說:「我要結婚。」或「我女朋友有咗。」,我還打算要恭喜他,但是……有不是值得恭喜的事吧。
細問之下,原來對象是公司的同事,因為工作關係長時間朝夕相對,繼而日久生情。我不禁感嘆這都是無良老闆強逼員工瘋狂加班的錯。朋友還說對方是有夫之婦,所以這段不見得光的關係亦需要保密。我朋友說話時的口吻就像跟那女的像同盟一樣,絕對不會被發現……
當然,就算不會被發現,暗偷跟明搶都是犯罪,但沒想到在一個月後,朋友再次將啤酒一喝而盡然後跟我說:「我講曬所有野畀女友知……」
老實說,這比起我上次聽見他有更加震驚。他說有可能女友發現到異樣,有一次跟他吃飯後突然提出想去初次相識的尖沙咀海旁,兩人面對著海,靜靜地聽著海浪聲,時而依偎在他的肩膀上,時而憶起初相識的往事。
那時候,朋友腦海也勾起了不少回憶,在罪疚感不斷萌起之下終於向女友坦白,還承諾以後不會再跟公司的同事聯絡。也許是早有心理準備的關係,他女友聽見後沒太大反應,最終還原諒了他。
朋友能改過自新,大團圓結局固然是好事,我甚至覺得他女朋友這招還真是高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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